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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枣庄环保 来自: 时间:2010-11-15 15:00

各区(市)环保局、枣庄高新区环保局, 市局各科、室,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效能,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转发山东省物价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价检发〔2010〕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方针,认真解决涉企收费中存在的高标准、乱收费、轻服务、低效率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维护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着力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枣价检发〔2010〕132号文件要求,全面清查和规范全市环保系统、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组织等收取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和社会团体收费。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一)治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重点。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律依照国家、省财政、物价局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执行。
2.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执收单位截留、坐支、挪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入。
3.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违规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将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
4.各项惠企收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治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重点
1.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名义收取费用的。
2.将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
3.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
4.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本着缴费人自愿的原则,明示收费标准,制定格式化协议书,与被收费单位签署协议,明确具体服务内容。
(三)规范社团收费。
1.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
2.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
3.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4.社团收取会费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四)积极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各类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督整治力度,标本兼治,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继续把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作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主要方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解决企业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时间部署
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
  市环保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动员,布置具体工作,统一认识,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在“枣庄环保”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地址,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及时解答政策咨询,认真受理涉企收费举报。通过上述途径,向全市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内容、措施和要求,形成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中旬~10月下旬)。
  由市局各业务科室、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分别向各大企业发放《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统一自查工作内容、要求和时限,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市局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建立内部考核制度,自查自纠结束后,及时向市局局长办公会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10月下旬~11月中旬)。
  从10月21日起,集中力量,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已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的过程跟踪督查,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11月下旬)。
  市局各单位要以全面贯彻落实涉企收费政策为重点,结合自查及检查结果,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积极研究整改措施。按照作风建设目标考核要求,完善责任追究,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坚决纠正各种增加企业负担的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整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结合起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以扎实的工作实绩、高效廉政的机关形象取信于民。
(二)提升理念,精心打造“廉洁、落实、创新、和谐”的环保系统。按照市环保局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的“廉洁是全市环保系统健康发展的生命线,落实是全市环保系统有作为的基本功,创新是环保工作有地位的原动力,和谐是保持队伍战斗力的软环境”的基本要求,以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环保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三)注重实效,全面总结并运用纠风治理工作结果。认真归纳总结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保障环保系统健康运转的长效机制,确保市环保局2010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