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
中共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人员日常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日常工作
1.日常工作由各科室、单位负责安排、调度及监督。
二、关于日常考勤
2.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关于请销假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迟到、早退和旷班脱岗现象。
3.机关各科(室)、机防中心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由各科(室)、机防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
4.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由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各自负责。
三、关于有关情况汇报
5.对工作人员出现不正常上班、不服从管理等情况,各科室、单位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有关要求
6.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吃空饷”等严重违规行为;对出现的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上报的,局党组除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将严格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7.局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各科(室)、机防中心考勤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在系统内通报;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安排专人对本单位考勤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在系统内通报;抽查结果与评先树优、年度考核挂钩。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考勤情况抽查表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5月25日
附件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考勤情况抽查表
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被抽查科室 (单位) |
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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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抽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