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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生态环境质量服务中心(枣庄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作者:枣庄环保 来自: 时间:2022-05-05 14:15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监控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维护,以及相关信息公开、数据分析应用等工作,负责全市新建、扩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联网检验申请的技术审核,负责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登记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柴油货车的路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集中停放地柴油货车进行抽测。

(二)承担全市重点污染源和市级及以下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日常监控、预警预报、质量检查、数据审核、统计分析、数据上报、备案收录等工作。承担枣庄市智慧环保系统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维护,以及相关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三)承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规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环境状况评估和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全市环境安全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辅助工作,承担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体系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全市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的辅助工作,承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辅助工作。

(六)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的辅助工作。

(七)承担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工作。

(八)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的辅助工作,参与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辅助工作。

(九)承担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承担清洁生产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环保产业技术推广。

(十一)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技术支撑,参与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政策的拟定。

(十二)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的事务性工作。

(十三)负责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建设事务性工作,承担局域网络支持、业务应用软件系统管理、会议保障等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