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采取措施做好秋冬大气污染防治
今年以来,枣庄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8月份,全市环境空气中四项主要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与2016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了21%、15%、31%和1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99,同比改善14.9%;“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达到176天,较2016年同期增加了30天。
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枣庄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2018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7)54号文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庄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约谈办法》、《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文件,确立了全市生态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路线图”。督导力度继续加强,坚持定期和随机相结合,暗访和执法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李峰市长、石爱作常务副市长多次亲自带队暗访区(市)工作落实情况,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也都亲自带队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治理、生态枣庄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市政府对各区(市)开展了多次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一批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狠抓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底,全市7台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并投入运行,提起一年完成省政府要求。目前正在积极推进10万千瓦以下机组的改造。今年年底将力争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时,我市新建燃煤机组也严格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设计并建设了治污设施。二是狠抓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全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替代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有6台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其他不具备超低排放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进行污染治理提标改造,鼓励其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三是狠抓“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对“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按照关停取缔类、限期完善类、治理提升类3个类别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10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四是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了我市包装印刷行业摸底调查。下发了《关于对有机化工行业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的通知》,要求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的化工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并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开展了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及橡胶生产、制革、废塑料加工等行业的摸底排查,建立VOCs污染源清单,督促企业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五是狠抓油气和油烟治理。组织开展了全市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建成区加油站三级回收改造,对大型柴油车安装颗粒物收集器,在柴油中添加尿素,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治理的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到位、使用到位,全面清理取缔城区内漏天烧烤摊点。六是狠抓各类扬尘治理。要求全市所有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措施强化扬尘治理,严查渣土车带泥上路和抛撒遗漏行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工地实施停工整改,限期完善扬尘治理措施。对全市12家经过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建立了管理台账,纳入监管渣土车密闭达标率为96%;安装GPS的渣土车辆118辆。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推进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行动,面源扬尘精准治理行动,油气尾气提升治理行动,煤炭质量全面控制行动,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