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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绿色创建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3-06-06 16:03

    经过长达一年多的推荐评选。近期,省环保厅、教育厅联合发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六批省级“绿色学校”及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环函〔2013〕316号)授予我市滕州市北辛中学、峄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薛城区周营镇中心中学、市中区逸夫小学4所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校省级“绿色学校”称号。授予颜培田等4位教师为先进个人。授予枣庄市环境保护局为优秀组织单位。
    同时,根据《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第五批省级“绿色社区”及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环函〔2013〕315号)省文明办、省环保厅授予我市滕州滨江花苑社区、市中区十电社区为第五批省级“绿色社区”称号。授予张正伟等4人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枣庄市环保宣教和绿色创建工作在省宣教中心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新枣庄”这一中心,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宣传”,着重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习惯,全市环保宣教和绿色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全市已建成2个国家级、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6个国家级、2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1.5%,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城市。开展了“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和“青岛啤酒”杯全市青少年环保征文大赛,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和推广“绿色学校”网上教育工作,不断加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 43所,省级“绿色社区”11个,国家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5个,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被命名为全国环境教育基地,为我市深入开展环境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