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突发环境事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可致人员急性病变死亡,能引起人群慢性病变;还具有引发恶性肿瘤或染色体遗传变异致癌、致畸胎、致突变的远期危害,危害子孙后代。
近年来,我省发生过多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2002年7月,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泄漏,造成死亡13人,重度中毒2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2.62万元;2004年6月,曹县境内因交通事故造成大量苯胺泄漏,导致约1800立方水受到严重污染;2004年10月,嘉祥县个体户田建华焚烧化工废料,刺鼻的恶臭气味弥漫整个嘉祥县上空,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采取的措施
1、立即组织人员蔬散,避免人员受到伤害;
2、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提醒人员疏散;
3、向当地环保行有关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基本情况;
4、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协助求援人员搞好事故应急。
三、污染区内人员应采取的措施
1、切忌惊慌,有防护用品的人员可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也可用湿毛巾、手帕、纱布等护住口鼻;
2、立即向上风方向或按救援人员指定的区域或方向撤离,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3、到达安全地带要好好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4、听从救援人员的安排,不要随意回家或进入警戒区;
5、不要食用中毒死亡的动物,要在1.5米以下深埋;
6、在染污区内禁止点火,以防燃烧或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