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二○一六年简本)
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
(二○一六年简本)
枣庄市环境监测站
2017年1月
前 言
本报告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91]环监字第092号文件要求,按照《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大纲》和《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定》的要求编制而成。报告通过对全年监测资料及污染源资料的综合分析,简明扼要地评价了我市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找出了主要环境问题,并提出综合对策与建议。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资料系列不全,报告中存在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2017年1月
主编单位:枣庄市环境监测站
主管单位:枣庄市环境保护局
站 长:吕成森
编 写:杨尚飞、黄平、刘晓莉
审 核:郭 浩
一、监测工作概况
2016年,市环境监测站在市环保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保证完成常规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强化素质、提升能力,合理统筹、精干高效,从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出发,以水气声等常规监测为基础、污染源监督监测为重点,积极做好环境污染应急监测,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全面完成全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和土壤等各环境要素的例行监测工作。2016年完成了全市11座空气自动站监控和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对13条断面监控和国控台儿庄大桥水站的仪器更新和运营维护;对市内8条河流的10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及1个水库断面实行每月一次例行监测;对3个地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每月一次监测,并每半年对10个县级城镇饮用水进行监测;对全市8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每月两次监测;对废水、废气国控污染源实行每季度一次监测,并按时上报数据,完成了省站下达的监测任务。
2016年全年下达监测任务430余项,报出数据21万余个,对外出具监测报告148份,验收报告24份。
为加强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确保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准确的为环境管理服务,认真组织编写了2016年污染源监测季报、年报。全年共发送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处理厂及污染源临时检查监测快报171期。利用各种表征手段,及时反映环境监测信息,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更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执法依据。
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进行环境监测的同时,狠抓监测质量保证,对监测的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质控样品比例占样品总数的20%,合格率为100%。在全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了国家总站、国家标样所、省质监局及省站的土壤、煤质和水质9批次的能力验证考核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化验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二、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五区一市全部采用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每日报出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同时,对降水进行监测,降水做到逢雨(雪)必测,监测项目共12项。监测结果列于附表1至附表2。
1、 空气质量评价
空气质量评价标准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详见表1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汇总表。
表1 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
平均时间 |
浓度限值 (二级标准) |
浓度单位 |
二氧化硫 (SO2) |
年平均 日平均 |
60 150 |
μg/m3 |
二氧化氮 (NO2) |
年平均 日平均 |
40 80 | |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
年平均 日平均 |
70 150 | |
细颗粒物 (PM2.5) |
年均值 日均值 |
35 75 |
注:降水以pH值小于5.6为酸雨。
表2 枣庄市2016年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月份 |
监测结果 (μg/m3) |
良好天数/蓝天白云天数 | |||
SO2 |
NO2 |
PM10 |
PM2.5 | ||
1 |
64 |
45 |
208 |
149 |
5/8 |
2 |
70 |
37 |
179 |
115 |
6/12 |
3 |
62 |
36 |
188 |
99 |
10/13 |
4 |
41 |
31 |
179 |
86 |
9/11 |
5 |
31 |
25 |
119 |
57 |
18/24 |
6 |
25 |
23 |
102 |
56 |
11/21 |
7 |
22 |
18 |
80 |
48 |
24/26 |
8 |
23 |
21 |
78 |
39 |
26/31 |
9 |
26 |
29 |
119 |
62 |
13/15 |
10 |
20 |
28 |
100 |
54 |
25/24 |
11 |
32 |
38 |
146 |
85 |
14/14 |
12 |
42 |
45 |
197 |
125 |
8/8 |
年均 |
38 |
31 |
141 |
81 |
169/207 (合计) |
由表2监测数据显示,全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最低的是山亭区,为74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薛城区,为8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最低的是滕州市,为130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市中区,为15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浓度最低的是台儿庄区,为23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市中区和薛城区,为4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最低的是山亭区,为21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滕州市为37微克/立方米。
2016年枣庄市良好天数及“蓝天白云”天数分别为169天和207天,分别占全年总天数的46.2%和56.6%,其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14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81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达标,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具体数值见附表1-2)。其中细颗粒物是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2016年枣庄市共监测降水37次,测得全年降水总量为842.8毫米。降水pH值在6.07~8.02之间,无酸雨。降雨电导率及各离子组分的浓度值见附表2。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度,枣庄市主要监测了8条河流2座水库共12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见附表3-1~3-6。监测结果表明,我市地表水水质与去年持平。10个河流及水库监测断面除总氮外其余监测项目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继2003年以来已经进入有序控制的良性阶段。
四、生活饮用水源质量状况
今年以来我站对十里泉、丁庄水源水质每月监测一次(环函[2005]47号文中23项),东南庄、岩底、徐楼、三里庄、张庄、金河、羊庄和荆泉水源作为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每半年监测一次;从今年3月起,周村水库作为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分析61项);今年所有饮用水源增加一次全分析。
饮用水源监测结果见附表4-1~4-7。
地下水评价标准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水质标准。
地表水评价标准选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根据监测结果和评价标准,2016年我市各饮用水源中,丁庄水源和十里泉水源的总硬度和硫酸盐(总硬度和硫酸盐是由地质构造所造成)时有超标,东南庄、张庄和金河水源的总硬度超标,三里庄水源的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超标,羊庄水源的溶解性总固体和硫酸盐超标,其余指标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良好;周村水库除总氮以外其他指标全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标准要求,水质良好。
五、环境噪声状况
1、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2016年各区(市)在建成区内布设不少于100个网格于5月份进行一次监测,其中市中区环境监测站将市驻地建成区按500×500米划分128个网格,测定昼间声级值,监测面积为32平方公里。
监测结果表明,市中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5.8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5.5分贝,覆盖人口总数约30万人。
薛城区将区驻地建成区按500×500米划分108个网格,测定昼间声级值,监测面积为27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9.6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4.1分贝。
峄城区将区驻地建成区按350×350米划分101个网格,测定昼间声级值,监测面积为12.4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61.0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55.0分贝。
台儿庄区驻地建成区按280×280米划分102个网格,测定昼间声级值,监测面积为8.0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0.9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2.7分贝。
山亭区将区驻地建成区按500×500米划分101个网格,测定昼间声级值,监测面积约为25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48.8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5.5分贝。
滕州市将其驻地建成区按500×500米划分108个网格,分别测定昼间和夜间声级值,监测面积为27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8.4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7.8分贝。
从声源构成来看,影响区域环境噪声的主要声源,第一是道路交通噪声,其次是建筑、生产噪声。详见表3区域环境及道路交通噪声统计表。
表3 区域环境及道路交通噪声统计表
名称 |
监测结果 | |||
区域环境噪声 |
道路交通噪声 | |||
昼间 dB(A) |
夜间dB(A) |
网格数及尺寸 |
等效声级 dB(A) | |
市中区 |
55.8 |
45.5 |
128/500×500 |
67.4 |
薛城区 |
59.6 |
44.1 |
108/500×500 |
65.8 |
峄城区 |
61.0 |
55.0 |
101/350×350 |
69.8 |
台儿庄区 |
50.9 |
42.7 |
102/280×280 |
67.2 |
山亭区 |
48.8 |
45.5 |
101/500×500 |
50.0 |
滕州市 |
58.4 |
47.8 |
108/500×500 |
70.4 |
2、道路交通噪声状况
5月份各区(市)对全市主要道路的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详见表2区域环境及道路交通噪声统计表。
市中区辖区内13条道路,30个路段,监测道路总长23.3千米,道路平均宽度21.6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4分贝,平均车流量651辆/时,超过70分贝的路段路段长度约540米。
薛城区辖区内8条主要道路21个路段,监测道路总长25.1千米,平均宽31.3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8分贝,平均车流量1327辆/时,无超过70分贝的路段。
峄城区辖区内13条主要道路35个路段的交通噪声,监测道路总长30.6千米,道路平均宽18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8分贝,平均车流量224辆/时,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约16.65千米。
台儿庄区辖区内6条主要道路20个路段的交通噪声,监测道路总长7.9千米,道路平均宽20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分贝,平均车流量707辆/时,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约2.35千米。。
山亭区辖区内2条道路52个主要路段的交通噪声,监测道路总长7.1千米,道路平均宽11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0.0分贝,平均车流量171辆/时,无超过70分贝的路段。
监测滕州市辖区内11条主要道路33个路段的交通噪声,监测道路总长约50千米,平均宽47.5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70.4分贝,平均车流量1344辆/时,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30.6千米。
3、功能区环境噪声状况
2016年各区(市)按四类功能区对各辖区内功能区噪声进行24小时噪声周期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详见表4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表3可知,2016年市中区功能区噪声四个季度均值昼间为57.6分贝,夜间为49.3分贝,4类功能区解放路夜间噪声均值超标。
薛城区功能区噪声四个季度均值昼间为49.5分贝,夜间为43.2分贝,无超标区域。
峄城区功能区噪声四个季度均值昼间为55.4分贝,夜间为45.2分贝,无超标区域。
台儿庄区功能区噪声四个季度均值昼间为58.4分贝,夜间为48.2分贝,无超标区域。
山亭区功能区噪声四个季度均值昼间为48.4分贝,夜间为47.4分贝,1类功能区山亭区委夜间噪声均值超标。
滕州市功能区噪声四个季度均值昼间为59.8分贝,夜间为51.6分贝。1类功能区安居小区测点昼间、2类功能区奎文市场测点夜间、4类功能区人社局和荆河公园东门夜间功能区噪声均值均超标。
区(市)名称 |
测点名称 |
功能区 类别 |
昼间声级 dB(A) |
夜间声级 dB(A) | ||
平均 |
标准 |
平均 |
标准 | |||
市中区 |
市中心血站 |
1类 |
50.1 |
55 |
42.1 |
45 |
区农业局 |
2类 |
52.8 |
60 |
45.4 |
50 | |
区政府 |
2类 |
54.3 |
60 |
47.0 |
50 | |
枣庄市化纤厂 |
2类 |
57.7 |
60 |
50.1 |
50 | |
创新乐器 |
3类 |
59.4 |
65 |
51.1 |
55 | |
文化路 |
4类 |
64.8 |
70 |
54.3 |
55 | |
解放路 |
4类 |
64.0 |
70 |
55.2 |
55 | |
薛城区 |
舜耕中学 |
1类 |
47.8 |
55 |
43.2 |
45 |
怡苑小区 |
1类 |
47.6 |
55 |
43.2 |
45 | |
清泉小区 |
2类 |
47.5 |
60 |
43.2 |
50 | |
中医院 |
2类 |
48.0 |
60 |
43.2 |
50 | |
焦化厂 |
3类 |
47.5 |
65 |
43.1 |
55 | |
联兴玻璃厂 |
3类 |
47.9 |
65 |
43.1 |
55 | |
永福路 |
4类 |
53.8 |
70 |
43.4 |
55 | |
泰山路 |
4类 |
56.0 |
70 |
43.5 |
55 | |
峄城区 |
枣庄福利院 |
1类 |
51.2 |
55 |
40.7 |
45 |
文昌小区 |
2类 |
55.0 |
60 |
45.9 |
50 | |
台大石膏粉厂 |
3类 |
53.8 |
65 |
46.7 |
55 | |
坛山路交通局 |
4类 |
58.9 |
70 |
46.6 |
55 | |
宏学路实小 |
4类 |
58.4 |
70 |
45.9 |
55 | |
台儿庄 |
林桥 |
1类 |
47.2 |
55 |
42.2 |
45 |
百货大楼 |
2类 |
54.3 |
60 |
43.2 |
50 | |
万通公司 |
3类 |
59.9 |
65 |
51.2 |
55 | |
区国税局 |
4类 |
65.6 |
70 |
52.0 |
55 | |
区委党校 |
4类 |
65.1 |
70 |
52.8 |
55 | |
山亭区 |
区委 |
1类 |
48.7 |
55 |
46.8 |
45 |
水产局 |
2类 |
48.8 |
60 |
47.3 |
50 | |
区政府 |
2类 |
47.9 |
60 |
47.9 |
50 | |
海扬公司 |
3类 |
48.4 |
65 |
47.4 |
55 | |
滕州市 |
安居小区 |
1类 |
58.5 |
55 |
43.7 |
45 |
奎文市场 |
2类 |
57.6 |
60 |
50.4 |
50 | |
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 |
3类 |
56.8 |
65 |
49.0 |
55 | |
人社局 |
4类 |
61.0 |
70 |
56.1 |
55 | |
荆河公园东门 |
4类 |
64.9 |
70 |
58.9 |
55 |
表4 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六、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我站进行土壤国控点位的核查,并开展全市场地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价工作。此次场地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价工作共涉及枣庄市17个场地,232个土壤点位。
枣庄市场地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价工作数据产出6960个.其中无机污染物分析完成数据1392个;有机机污染物分析完成数据产出 5568 个。在此基础上集中业务骨干编写完成了《枣庄市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报告》。
此次调查点位数量多,任务重,涉及全站现场、分析、质量管理、、数据分析等诸多环节,下一步我站将继续加强相关工作研究,为枣庄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供科研支持。
七、废水重点污染源排放状况
2016年,根据《全省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和《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要求,对全市14家废水污染源进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监督监测,全年达标率为100%。废水污染源利用等标污染负荷法进行评价。评价公式如下:
Pi=×Q×10-3
Pi:某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
Ci:污染物i的排放浓度(毫克/升);
Si:污染物i的评价浓度(毫克/升);
Q:某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吨/日)。
污染源评价标准选用《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中一般保护区标准和重点保护区标准。各污染因子标准限值一般保护区标准为:COD60 mg/L;氨氮10 mg/L;重点保护区标准为:COD50 mg/L;氨氮5mg/L,以及各行业标准。
根据附表5评价结果,2016年度,我市排放废水的主要工业污染源,第一位是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其污染负荷占重点源污染总负荷的19.23%,主要污染物为COD;第二位是山东万通纸业总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17.18%,首要污染物为COD;第三位是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10.38%,主要污染物为COD;第四位是枣庄华润纸业有限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9.86%,首要污染物为COD;第五位的是滕州市华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9.84%,首要污染物为COD,以上五家企业污染负荷累计占全市重点源污染总负荷的66.49%。
2016年度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中首要污染物为COD,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79.9%。
八、废气重点污染源排放状况
2016年枣庄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25个国控废气污染源进行每季度一次例行监测,全年达标率为100%。废气污染物利用等标污染负荷法进行评价。污染源评价标准选用山东省各行业地方标准。其中火电厂及65t以上锅炉选用《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6)、水泥厂选用《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3)、其他锅炉选用《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3)标准限值。
根据附表6评价结果,2016年我市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源,第一位的是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17.17%,首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第二位的是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8.63%,首要污染物是氮氧化物;第三位的是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7.41%,首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第四位的是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6.97%,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第五位的是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6.31%,首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第六位的是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其污染负荷占全市总负荷的5.41%,首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以上六家企业污染负荷累计占全市重点源污染总负荷的51.9%。2016年我市废气中首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40.3%。电力、水泥仍然是我市废气主要污染源。
九、环境质量综述
综合以上分析:2016年枣庄市良好天数169天,改善比较明显(较2015年的125天,增加44天)。全市通过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十小”企业关停取缔工作等,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指标改善较为明显,其中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年均值转为达标,但由于煤炭仍是主要能源、机动车增加和城市建设道路扩建,加上雨雪越来越稀少、空气干燥,容易引起扬尘,导致我市部分区(市)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日均值、年均值超标现象。
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在全市加大力度整治淮河流域污染的大环境下,全市环保系统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发展流域湿地走廊,通过在线监控、明查暗访等手段加大对污染源监控,全市地表水质量稳步提升,各条河流COD、氨氮浓度得到控制,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安全。
通过对废水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我市废水中排放总量中的首要污染物依然是COD,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纸业总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枣庄华润纸业有限公司和滕州市华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位列我市排放废水的主要工业污染源的前五位,污染负荷累计占全市重点源污染总负荷的66.49%。造纸、化工等企业仍是我市废水监督管理的主要行业。
2016年,全市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工程,并逐步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全年重点企业各项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达标率为100%。2016年我市废气中首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其等标污染负荷比为40.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良好,在用水源中增加周村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源除总硬度、硫酸盐和溶解性总固体(由地质构造所造成)时有超标,地表水饮用水源除总氮时有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均能达标。由于道路施工和机动车增多,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趋于恶化。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枣庄市绝大部分市民能够拥有安静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