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作者:环评科 来自: 时间:2019-03-07 16: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37日-20193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568

     编:277000

    联系电话:331906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6.5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

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现有厂区内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4座生产车间:特种聚醚车间(设置9条烷氧基化生产线)、助剂车间(设置5条复配生产线)、磺化车间(设置一套2.0t/h膜式磺化反应装置)及多功能产品车间(为预留车间);建设1座液体原料及成品罐区(设置储罐10座);及其他公辅配套设施,通过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与不同种类的起始剂进行烷氧基化反应生产特种聚醚系列产品;通过脂肪醇聚氧乙烯醚与水及其他原料复配生产助剂系列产品;通过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脂肪醇与三氧化硫进行连续膜式磺化反应生产磺化表面活性剂系列产品。

1、废气:共配套3根排气筒,P1排放主要污染物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VOCs,来自特种聚醚车间烷氧基化反应反应釜废气,经二级逆流喷淋吸收塔+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15m高排放;P2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来自特种聚醚车间产品切片和磨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放;P3排放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三氧化硫、VOCs,二氧化硫及三氧化硫来自磺化车间磺化工艺尾气,经静电除雾器+碱洗塔处理后20m高排放;VOCs来自助剂车间投料搅拌挥发废气,经液封捕集后并入磺化尾气排气筒排放。

VOCsEOPO、乙二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限值;SO3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标准表4标准限值。项目新增二氧化硫排放0.009t/a,颗粒物0.005t/aVOCs0.063t/a,新增无组织VOCs排放量0.941t/a,无组织颗粒物0.12t/a

2、废水:新增废水排放2.93m3/h21102m3/a),主要有真空系统废水、汽水分离器收集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磺化尾气吸收废水、反应釜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排污水、脱盐水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循环水排污水、脱盐水浓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其他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要求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排水水质要求达到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小沂河。

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小沂河,根据山东省环保厅文件要求和枣庄市环保局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水环境污染物削减措施,本项目排水对小沂河水质造成污染较小。

项目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做好污水处理、厂区防渗防漏、达标排放工作,同时加强地下水监测,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新增外排废水量2.93m3/h21102m3/a),排入地表水COD排放量为1.05t/a、氨氮排放量为0.105t/a

3、固体废物:主要有各装置产生的过滤残渣、缓冲罐和冷凝器废液、废包装桶、收集粉尘、废干燥剂、废催化剂、及三废处置产生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袋、隔油池废油等,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45.59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

4、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优化厂区布置,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5、环境风险: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风险因素为生产装置和储罐中物料泄漏引起的环境影响。针对各原辅材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采取网站公示、发放调查问卷、公告张贴、报纸刊登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