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1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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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链接提取码 |
1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枣环行审字[2019]2号 |
2019年3月8日 |
6w6a |
2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VA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枣环行审字[2019]3号 |
2019年3月8日 |
5w9y |
3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枣庄盛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枣环行审字[2019]4号
2019年3月11日
fs18
4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5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枣环行审字[2019]5号
2019年3月15日
ep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