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3-11 15: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1.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568号

邮编:277000

联系电话:3319065

2.公示名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甲醛及环保树脂、呋喃树脂(一期)项目

枣庄市美辰化工有限公司

峄城区峨山镇352省道北侧,峄城化工园区内

济枣高铁枣庄段沿线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枣庄高铁投资有限公司

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等可参见拟审批环评文件公示版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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