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12-27 14:10

根据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1.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号

邮 编: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88068

2.公示名单:

项目名称: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及销售项目

建设单位:枣庄瑞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宁波路777号九洲双创园B1号楼内一层西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清朗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承办科室: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

建设内容: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宁波路777号九洲双创园B1号楼内一层西侧。项目拟开展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25I)贮存、分装及销售工作。本项目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85×109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乙级:2×107~4×109Bq)。

本次评价涉及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情况详见表1-1。

1-1  本次评价涉及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情况表

核素名称

每日最大操作量

Bq

年最大操作量

Bq

工作场所名称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工作场所

分级

125I

1.85×1011

4.44×1012Bq

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宁波路777号九洲双创园B1号楼内一层西侧

3.85×109

乙级

注:核素使用方案详见7.2章节。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