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1.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号
邮 编: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88068
2.公示名单:
项目名称:核素偶联创新药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山东威智中科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善南西路389号,公司厂区B3厂房(117°10′24.77″,35°2′6.0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益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承办科室: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
建设内容: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7%。公司拟于B3厂房一层及二层东侧区域开展核素偶联创新药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主要包括核素偶联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及药学研究实验。具体内容为于B3厂房内一层东侧建设一条核素偶联药物中试生产线,用于核素偶联创新药的批量标记合成并进行合成药品的销售;拟于B3厂房一层中间偏西位置设置研发实验区,开展动物实验、细胞药效性实验及合成药品的初步质控分析,其中动物实验区拟设置1台小动物PET,并配备校准源,属于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及Ⅴ类放射源;拟于B3厂房二层东侧设置质控分析区,进行合成药品的质控分析。
上述1台小动物PET及校准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均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该部分由建设单位另行登记,本次不再评价。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