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质量服务中心(枣庄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事业单位法人事项 变更登记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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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9 08:55
2020年11月18日,经枣庄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审核,我单位名称由枣庄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变更为枣庄市生态环境质量服务中心(枣庄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防治机动车污染,服务人民群众。负责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的方针、政策;依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变更为为环境管理、经济发展、政府决策服务。承担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及河流断面水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的建设及数据的日常监控、预警预报、比对检查、发布和统计分析;承担全市机动车排气监控、遥感监测及自动网络监测等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技术支持,对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进行抽测。
枣庄市生态环境质量服务中心
(枣庄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