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枣庄市部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限期注销的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0-09 16:14

为落实省、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工作部署,自2024年7月起,我局及时督促一批已报废拆解(含卖废铁)、以旧换新、更换发动机、转售外省、意外灭失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注销环保登记号码。截至2024年10月9日,经我局确认,仍有部分机械因编码登记时所留地址、联系方式有误、联系电话停机、无法提供交易证明及拒不配合等原因,无法正常注销机械环保号码,机械所有人也未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机械淘汰和环保登记号码注销。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对部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请相关机械所有人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登录“爱山东APP”-“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平台”申请注销环保登记号码,逾期不办理的,将统一注销。对于违规使用的机械,将按照《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依法处置。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前书面反馈。

咨询电话:0632-3320196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公示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