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工作方案》(鲁环发[2019]89号 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及4月12日滕州市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工作培训会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的重要举措,是各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现已纳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明确规定“到2020年,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8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各区(市)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根据相关部门职责分配工作任务,并于4月22日前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系人名单(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
二是切实加快进度。此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查工作涉及全市2254个行政村,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市)要尽快组织指导所辖乡镇(街道)开展现场调查和汇总工作,严格按照省定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4月26日前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调查表、汇总表审查盖章后将文本(纸张尺寸为A3)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文本两份)、市城乡水务局(文本一份)。
三是强化质量控制。区(市)要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表格进行质量把关,特别要对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其他活动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行核查,确保情况调查的真实准确,为我市下步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详细可靠的基础数据。
在各区(市)调查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将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随机抽取3%的典型区域和村庄进行现场核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调查工作不严不实、推进迟缓、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市生态环境局 孙长浩 8688003 zzhbstkjk@163.com
市城乡水务局 李 勇 18806326509 zzszbly@163.com
附件:《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鲁环发[2019]89号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2019年4月19日
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