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县域推进镇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枣庄市峄城区
一、区域概况
峄城区是枣庄市辖区,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南部,地形以丘陵洼地为主,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总人口41.6万人,辖区面积636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0万亩,占比52%。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261元。
峄城区是著名的“中国石榴之乡”,习近平总书记于2023年9月24日亲临枣庄视察,在峄城区冠世榴园石榴种质资源库,就培育壮大石榴产业作出重要指示。该区相关工作入选《全国2023乡村振兴创新案例》,荣获“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区”等称号。
二、治理情况
峄城区下辖2个街道、5个乡镇,共324个行政村。峄城区治理工作起步较早,2011年被列为“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区政府印发实施了《峄城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11—2013年)》,并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4个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提升。2019—2021年期间,主要以各镇(街)建设运维为主导,新增治理完成65个行政村。2022年,峄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交由区属国企统一投资建设,先后治理完成259个行政村,标志着治理工作进入“整县域”推进阶段。
截至目前,峄城区32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管控,其中采用纳管模式村庄30个,建设污水处理站15个,集中拉运136个,资源化利用143个。配套收集主支管网约413公里(未包含纳入市政管网部分)。
三、运维管理体系
(一)体系建设
一是起步阶段。峄城区治理工作启动较早,2011—2013年和2019—2021年期间,主要以各镇(街)为主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及运维。各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交由镇(街)开展运维管理,运维费用按处理设施数量、水量计费或双方合同自行约定,由区级或镇(街)财政承担,设施运行状况、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
二是改革阶段。以镇(街)各自为战的运维模式,情况复杂、管理分散不统一,逐渐暴露出管护缺位、设施故障频发等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后,由峄城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把“整县域”统一建设运维作为重点,初步探索建立了“属地+国企”模式。2024年2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交由区属国企进行运维,并明确了生态环境、农业、城管、财政等各部门工作职责,构建了全区治理“一盘棋”的体制机制。
三是完善阶段。峄城区在2022—2023年期间制定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管理和考核制度系列文件,主要包括《峄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峄城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公司运维服务考核办法》《峄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行为管理方案》等,全方位细化各部门、镇、村、运维单位责任分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规范化制度化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从机制体制上完善整个运维管理体系,保障各项工作良性开展,形成运维有序、监管有度的工作局面。
(二)运行维护
采取“属地+国企”运维模式,区属国企充分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特点及对人员技术能力要求,组建以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为主、当地村民共同参与的日常维护和巡检队伍;搭建智慧环保数字化运维调度平台,通过数据互联、信息共享、业务联动的方式,运维信息自动接入智慧平台,实现在线巡检、实时调度,提升运维成效。属地镇(街)做好属地管理和保护工作,落实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监管责任,同时指导村(居)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管理户内设施及接户井、及时清理周边环境卫生,协助第三方运维单位做好日常巡检等工作。
(三)监督管理
经区政府同意印发的《峄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峄城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公司运维服务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部门管理职责和考核方式,建立了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业务主管,镇村两级落实主体责任,区属国企落实运维管理责任的架构,形成了“镇(街)对第三方运维单位考核付费、主管部门对镇(街)履职考核”的体系。各镇(街)每季度对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硬件配备、日常运维、质量保障、故障处置以及软件材料等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拨付运维经费的重要依据。区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外部监督”职责,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出水水质情况进行监管,并将相关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打分的重要参考。
四、特色亮点
(一)有效节约整体运维成本。峄城区150户以下的村庄占比超过40%,部分村庄“空心化”严重,村民外出打工者居多,用水量较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普遍规模较小、分布较散,各镇(街)单独运维费用比大型城镇污水处理厂只高不低。峄城区充分调研324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特点及成本费用,参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维等成熟模式,决定统筹镇村污水治理设施打包给区属国企运维,在确保运维单位有一定利润空间、自身良性运转的基础上,能够有效降低运维单价和整体费用,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实现资产增值保值。
(二)“属地+国企”优势互补。“属地+国企”共同运维的模式,实现了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分离,一方面国企作为运维主体,具有丰富的运维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能够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属地镇(街)作为监管主体,代表政府对运维单位进行监督考核,按季度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和款项拨付,能够最大限度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各镇(街)履行指导和监管职责,也能够全过程跟踪监督治理效果,更好地将民生工程细节夯实,成果落实,服务于民。
(三)注重“让老百姓满意”。从工程建设时期的“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五方意见”会商,充分征求了村民对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建议。到后期运维管理,群众基础效益凸显,村民有更高的积极性参与运维管理办法等关键文件的制定,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定期反吹分散处理设施渗透管道,防止堵塞”等有效意见。村居将参与运维管理等纳入美德信用积分体系,惠民兑换举措更加丰富。第三方运维单位优先选择本村或邻村村民,参与技术专业能力要求相对较低的日常巡查工作,不仅节约用工成本,也解决了乡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让村民在参与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