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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2-27 14:21

 

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专项督察。2019年5月1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山东反馈了督察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倒逼新旧动能转换提速和高质量发展,开创山东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整改方案》统筹做好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省委、省政府“1+1+8”污染防治系统谋划,持续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治理,问题不查清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5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把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暂存渗滤液处置,2020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全省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三是坚持源头防治,奋力走好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严格规范化工园区认定,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执法联动,消除非法经营油品生存空间。四是提升生态功能,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类别、逐项目整治到位。启动新一轮海岸线调查,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五是强化督导检查,高标准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实施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整改合力。切实发挥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积极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力配合。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省环保督察热线作用,形成永不落幕的环保大督察、永不停歇的环保大整改。三是强化政策支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放管服改革,发挥财政税收引导作用,加快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多元化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实行整改落实责任制,每个问题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省级“一台一报一网”,定期公开整改进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开设“曝光台”栏目,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下一步,山东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整改这一有利契机,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聚焦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