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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关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12-23 10:33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将枣庄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第七督战队负责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有关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原省工商局、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3个地市4家炼化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将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违法售给物流企业。2018年以来,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近2000毫克/千克的常压柴油,垦利石化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2000-3000毫克/千克的燃料油,出售给物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最高超标达300倍。第一轮督察以来,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将40余万吨国V普通柴油销往多家物流运输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将6万余吨国Ⅳ和国Ⅴ普通柴油销售给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调和油一般通过非法加油点、流动加油车等渠道流入市场。2017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市共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点近2000起,但对上游非法调和油生产企业打击力度不够,甚至在督察期间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后,仍不够重视,仅东营市迅速查处了违法企业,其他地市推进不力。根据东营市查处情况,该市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腾越化工有限公司和宇政工贸有限公司就已非法生产销售数千吨调和油,涉案调和油硫含量超标4倍到15倍不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调和油铅含量超标4倍,成为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原因。

二、整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自2019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枣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第33个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不移抓整改。枣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枣庄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第七督战队以及历次督战工作作出批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按照省要求加快工作推进进度,持续督办、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并做好督战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督战成效”。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全力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枣庄市及时调整成立了枣庄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第七督战队,制定出台《枣庄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枣庄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复核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召开全市销号复核验收工作(推进)会议,对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责任再明确、任务再压实。建立包联督战、部门协作、调度通报、会商研讨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细落实。

(三)管理措施有力,成品油市场监管有效加强。一是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枣庄市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加油站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新(迁)建加油站确认程序,新(迁)建加油站网点规划确认实行网上公示,规范成品油市场准入。二是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2019年起,每年制定流通领域成品油、车用尿素监督抽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累计投入油品质量抽检经费计392万元,抽检加油站1524家(次),抽检柴油油品1783个批次、车用尿素229批次,实现两个“100%全覆盖”的目标。抽检查办不合格成品油案件27起,罚款金额54.29万元。全市成品油质量抽检合格率连年提升,合格率从2019年的99.02%提升至现在99.76%。三是组织开展黑加油站点整治。2019年以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四减四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的通知》《枣庄市开展成品油市场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成品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枣庄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强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的意见》等文件。市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12个部门联合成立“枣庄市整治黑加油站点专班”,印发《枣庄市关于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清理整顿行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成品油行为,清除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查处取缔自流黑站点(车)53个、油品55吨。四是探索建立在用车用油品溯源机制。印发《关于建立车用油品溯源机制的通知》《枣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枣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实施方案》《全市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规范化提升工程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管理和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格监督检查,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规范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持续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和油品源头管控。2021年8月份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行动280余次,检查不合格车辆104辆、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6台次,溯源加油站点95个。

(四)加强整治力度,涉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惩治。枣庄市全面摸排了涉油运输、仓储、零售企业、黑加油站点,对排查发现的线索,建立台账、逐条核查、逐条销号,并由当地政府依法取缔非法设施设备。同时,对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销售成品油的站点、车辆逐一进行落实取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实行销号管理。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成品油流通市场准入标准,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做到治理彻底、不留隐患,防止死灰复燃。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85起,刑事处罚66人、行政处罚54人,打掉黑加油站点16个,查获黑加油车13部,加油枪等设备一宗,涉案金额3800余万元,起到了很好地震慑作用。

(五)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成品油整治向纵深发展。印发《枣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枣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车用油品溯源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成品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管理和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格监督检查,明确“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压实监管责任,突出打击“自流黑”工作重点,有效推进油品市场整治和督战整改任务的落实。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监管,形成联合共治整治格局。同时,建立市、区、镇(街)三级监管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责任制度,充分发挥镇街基层作用,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自流黑”的打击查处力度,确保了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年多来,全市各级各职能部门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协同监管,联合共治,持续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坚决打击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油品市场监管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持续向好,初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成品油监管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幸福和社会稳定,事关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在表面上虽是成品油监管工作,但背后反映的是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难题。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担当,狠抓落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径,持续提升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质效,推动全市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面提高监管水平是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针对成品油市场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和常规检查结合起来,把综合督查和部门执法结合起来,把整顿规范和质量提升结合起来,加快完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全链条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在用油品溯源机制。加大对加油站油品的抽检力度,督促加油站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行为和计量作弊、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切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拓展供油新路径。加强对上汇报对接,准确掌握政策规定,疏通用油企业与运输企业对接渠道,指导办理成品油运输车辆手续,依法规范流动供油行为。

(三)着力强化保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成品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认真总结第33个问题整改的经验做法,对成品油抽检100%全覆盖,确保成品油质量监测不留死角。充分发挥行业自我管理职能,引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市场建设与储运销管理,促进成品油企业管理规范化。三是全方位提升监督水平。定期通报成品油检测结果,加大成品油经营、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推动成品油监管措施落地见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枣庄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第七督战队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

联系电话:0632-3286728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新城嘉陵江路77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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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回头看”第七督战队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