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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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11 09:02
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市环境保护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修订了《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zhbfxkscq@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环保局,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号,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
枣庄市环境保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