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7-09-11 09:02

 

    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市环境保护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修订了《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zhbfxkscq@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环保局,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9月18日。

 

  枣庄市环境保护

                                20179月11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