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7-09-30 10:06

各区(市)环保局、枣庄高新区环保局:

按照《枣庄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枣庄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环保局通过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系统对第三季度污染源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双随机”抽取,共抽取污染源42家。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抽取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被抽查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经检查,多数单位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手续不全、环评批复落实不到位、污染物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完善、环境管理工作薄弱、监测采样口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不完善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滕州市

  

1.滕州市祥源水泥有限公司:厂区西侧大量炉渣粉露天堆放,厂区南侧大量物料露天堆放,厂区积尘非常严重;上料、卸料车间无防尘门帘,厂区无喷淋及车辆冲洗装置;未建立除尘布袋更换记录台账,现场无法提供布袋购置收据;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未建设事故应急池;未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润滑油罐区未设置围堰。

  

2.山东赛达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铝型材项目属于违规建设项目,未取得备案手续;危废暂存间不规范,危废处置合同已到期,未续签;污泥晾晒场不规范,污水处理合同已到期,未续签。

  

3.滕州市制胶化工厂:应急水池内积存大量污水,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4.滕州市三合机械有限公司:(1)南厂:喷漆净化设施排气筒监测平台未设置规范扶梯;喷漆净化设施无活性炭更换记录;危废暂存间未做防渗。(2)北厂:两套喷砂机未办理环评手续;污水排放口不规范,无法进行人工采样;废气排放口无规范监测口,喷漆车间排气筒有破损。

  

5.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锅炉排气筒未设置规范监测口,无法进行人工监测;废离子交换树脂未纳入危废管理;洗煤厂部分煤泥露天堆放,少量煤泥经雨水冲刷至雨水管道;污水处理运行记录、锅炉脱硫除尘运行记录不完善。

  

6.滕州东启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新建污泥压滤机未进行环保登记备案,现场无法提供肉联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应急预案未进行专家评审,未向环保部门备案,应急水池内有积水;车辆冲洗区未设置围堰,导流管未设置防雨盖;污泥暂存间未设置防雨围堰;污水处理加药记录、药剂购置收据台账不规范。

  

7.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私自更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硫酸雾排气筒未设置监测平台,废气处理设施损坏无法运行,无碱液添加管道;铬酸雾处理设施采用人工添加碱液,无法保证处理效果;2017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未经环保部门审核,滤芯、砂纸、砂带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2015年以来未转移;机加工车间外桶装润滑油存放区无围堰;铬泥晾晒间未做防渗;污水处理站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废水冷却循环塔无围堰;未制定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

  

8.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外排废水COD浓度为46mg/L(标准为40mg/L),超标0.15倍,余氯浓度为1.14mg/L(标准为0.5mg/L),超标1.28倍。

  

9.滕州市姜屯镇中心卫生院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10.滕州市木石医院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11.滕州市界河镇卫生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未进行环保验收;医疗废物暂存间不规范,无标识。

  

12.滕州市大康肉禽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积存部分污水未处理。

  

13.滕州市润隆香料有限公司: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生产车间3座,实际建成4座;厂区西侧建成原料库2座,环评文件中未涉及;未落实“三同时”要求,目前已建成4座生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科研中心及部分杂环系列合成香料200t生产线,应急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均未建设。

  

14.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厂区暂存4枚放射源,无巡查记录,待送贮。

  

15.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硫化氢治理工艺改造项目未验收;危废暂存间入库台账不全,且未记录危险废物种类;冷却循环水池旁4桶废机油露天堆放;污水外送记录台账不全;未开展自行监测;应急池内充满积水。

  

16.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5万吨/年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未验收,现场检查处于停产状态;危险废物及暂存间管理不规范,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现场无法提供自行监测相关材料;应急池内充满积水。

  

17.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1)未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文件要求:厂区东北角在建仓库、车间内化成工序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无压滤机;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未验收;未具备铅等主要污染物的自行监测能力,未建立日监测制度,未按月向环保部门报告;试生产前未做厂址周围的环境本底值监测;未制定土壤及地下水监测计划,未定期进行跟踪监测;未开展原厂址土壤修复工作;未按照要求安装铅尘、铅烟在线监测装置。(2)应急预案未备案,三楼硫酸储存区未设置围堰,硫酸罐区配套应急池未做防腐。(3)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与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对方提供的处置资质不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危险废物收集不全,其中包括污泥、废活性炭、废石英砂。(4)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铅粉制备工序、硫酸制备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不完善;外排废气烟道监测口不规范,烟道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管理台账,现场无法提供设备维修及更换记录。(5)生产废水管理不规范:生产车间地面有大量积水,无法收集进入废水收集沟;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无污水处理运行台账记录,现场无法提供活性炭、石英砂购买发票及更换记录。

  

18.滕州市恒宇电镀厂:电解液池内积存大量废液未处理;厂区西北角部分废渣露天堆放。

  

(二)山亭区

  

枣庄亚圣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该单位工艺废渣釜产生的渣油属于危险废物,未签订处置协议,6桶渣油露天存放;危废暂存间简陋不规范,暂存间内存放5桶导热油。

  

(三)市中区

  

1.东方浩源化工有限公司:氯化铝生产车间熔解铝反应槽未密闭,有异味;氯化铝产品存放于厂区院内,未入库存放;厂区雨污导排系统不完善。

  

2.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废弃物暂存间未上锁。

  

3.枣庄市永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废矿物油桶露天存放,未参照危险废物管理;未修订新的应急预案,未建设事故应急池;未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4.枣庄市鲁王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场地和道路未硬化,部分物料露天堆放,废铁等建筑垃圾堆放不规范;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桶装助磨剂露天存放,存放区未设置围堰、导流管及应急收集池,废助磨剂桶未及时清运。

  

5.枣庄润乾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密闭搅拌车间粉尘收集设施不完善,树脂搅拌车间、压制车间异味收集系统不完善,树脂原料无异味收集处理装置,抛光车间未配套粉尘及异味收集处理装置,废气收集系统管理台账不完善;未建设事故应急池,未编订环境应急预案;未建设危废暂存间;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

  

6.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尚未完成备案;未完全按照监测计划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该单位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横山前村170户未进行搬迁。

  

(四)峄城区

  

1.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拒绝环境执法人员进入厂区执法检查(已由枣庄市环保局立案处罚)。

  

2.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1)燃煤电厂:使用部分地下水,未落实全部使用地表水的环评要求;煤场未密闭;4个原烟道隔断未拆除。(2)一期生物质电厂:厂区异味较重,部分燃料存放在物料库外,未设置防雨围堰及渗滤液收集装置,地面积存部分渗滤液。(3)生物质二期项目未验收。(4)液氨区事故导排系统不完善;化水车间废活性炭处置档案不全,未进行申报登记,无处置联单;危废暂存间未设置围堰,无防渗,暂存间内存在下水道和配电盒;未修订应急预案,未建设事故应急池和导排系统。

  

3.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未设置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桶露天存放;废除垢剂、杀菌灭藻剂存放区未设置围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五)台儿庄区

  

1.枣庄市台儿庄区城市垃圾处理中心:该单位垃圾处理厂项目未验收;未落实环评要求,未建设垃圾填埋气燃烧火炬,未建设事故应急池,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未落实环评报告书中的自行监测要求;污水处理运行记录不完善。

  

2.枣庄市善华木业有限公司:(1)现场无法提供年产2000立方米木材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2)未落实环评要求:锅炉未设置规范监测口,锅炉房堆放大堆煤炭,未完全以木材为燃料;涂胶、热压车间未设置甲醛废气集气罩;锯边工序仅设置吸尘罩,未配置布袋除尘器;(3)砂光车间正在生产,验收批复中未涉及该车间;(4)环境管理混乱:2桶导热油、1桶液压油露天存放,车间内粉尘较重。

  

3.枣庄市国安建材有限公司:2台链排式锅炉排气筒未设置规范监测平台;厂区西南侧,大量物料未完全覆盖,锅炉旁大量炉渣露天堆放;除尘器地面、车间地面积尘严重;粉煤堆放区,粉煤用篷布简单覆盖,地面积存雨水冲刷流失的煤泥。

  

4.枣庄华博化工有限公司:锅炉未设置监测平台;事故应急池容积不足,应急池内有积存雨水;碱液罐区未做防腐,氯罐罐区围堰不完善。

  

(六)薛城区

  

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外排废水COD浓度为304mg/L(标准为120mg/L),超标1.53倍,粪大肠菌群浓度为16000个/L(标准为500个/L),超标31倍;污水处理站清水池上方有2个金属管道,存在废水通过管道溢流至外环境的隐患。

  

(七)高新区

  

枣庄市德容纸业有限公司:厂区“三防”措施不完善,固体废弃物露天堆放;厂区有异味,生产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事故应急池不规范,事故废水不能自流进入应急池,应急池内有积水;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雨水外排口有疑似生产废水外排。

  

二、处理要求

  

各区(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指导,跟踪督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环保手续不全,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评批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责成滕州市环保局对山东赛达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铝型材项目未取得备案手续、滕州市三合机械有限公司(北厂)两套喷砂机未办理环评手续、滕州东启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新建污泥压滤机未进行环保登记备案及现场无法提供肉联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私自更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及硫酸雾废气处理设施损坏无法运行、无碱液添加管道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滕州市润隆香料有限公司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未落实“三同时”要求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硫化氢治理工艺改造项目、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5万吨/年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对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未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文件要求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滕州市姜屯镇中心卫生院、滕州市木石医院、滕州市界河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

  

2.责成峄城区环保局对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燃煤电厂未落实全部使用地表水的环评要求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该企业生物质二期项目进行环保验收。

  

3.责成台儿庄区环保局对枣庄市台儿庄区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未落实环评要求、垃圾处理厂项目未验收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枣庄市善华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无法提供年产2000立方米木材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未落实环评要求、砂光车间无环保手续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二)超标排污的问题

  

1.责成滕州市环保局对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外排废水超标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2.责成薛城区环保局对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外排废水超标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三)排污口、监测采样口不规范的问题

  

1.责成滕州市环保局对滕州市三合机械有限公司(南厂)喷漆净化设施排气筒监测平台未设置规范扶梯、滕州市三合机械有限公司(北厂)污水排放口不规范、废气排放口无规范监测口及喷漆车间排气筒有破损、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锅炉排气筒未设置规范监测口、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硫酸雾排气筒未设置监测平台、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外排废气烟道监测口不规范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2.责成台儿庄区环保局对枣庄市善华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未设置规范监测口、枣庄市国安建材有限公司2台链排式锅炉排气筒未设置规范监测平台、枣庄华博化工有限公司锅炉未设置监测平台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四)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

  

1.责成滕州市环保局对山东赛达铝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不规范及危废处置合同到期未续签、滕州市三合机械有限公司(南厂)喷漆净化设施无活性炭更换记录及危废暂存间未做防渗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废离子交换树脂未纳入危废管理、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厂区暂存4枚放射源无巡查记录、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入库台账不全、未记录危险废物种类及冷却循环水池旁4桶废机油露天堆放、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及暂存间管理不规范及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2017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未经环保部门审核,滤芯、砂纸、砂带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2015年以来未转移),机加工车间外桶装润滑油存放区无围堰,铬泥晾晒间未做防渗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协议单位提供的处置资质不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危险废物收集不全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督促滕州市界河镇卫生院规范医疗废物暂存间。

  

2.责成山亭区环保局对枣庄亚圣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渣油未签订处置协议,6桶渣油露天存放,危废暂存间简陋不规范,暂存间内存放5桶导热油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3.责成市中区环保局对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废弃物暂存间未上锁、枣庄市永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废矿物油桶露天存放、枣庄润乾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未建设危废暂存间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4.责成峄城区环保局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化水车间废活性炭处置档案不全、未进行申报登记、无处置联单,危废暂存间未设置围堰、无防渗、暂存间内存在下水道和配电盒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未设置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桶露天存放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五)现场环境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

  

1.责成滕州市环保局对滕州市祥源水泥有限公司炉渣粉及物料露天堆放、上料卸料车间无防尘门帘、厂区无喷淋及车辆冲洗装置、除尘台账不完善、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未建设事故应急池、未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润滑油罐区未设置围堰等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督促山东赛达铝业有限公司规范污泥晾晒场,及时签订污水处理合同;督促滕州市制胶化工厂、滕州市制胶化工厂及时处理应急水池积水,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对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洗煤厂部分煤泥露天堆放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完善污水处理运行记录、锅炉脱硫除尘运行记录;督促滕州东启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应急水池积水,车辆冲洗区及污泥暂存间设置围堰,导流管设置防雨盖,规范污水处理加药记录、药剂购置收据台账;督促滕州市大康肉禽发展有限公司妥善处理污水处理站积存污水;对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未开展自行监测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完善污水外送记录台账,及时处理应急池积水;督促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完善铬酸雾处理设施,废水冷却循环塔设置围堰,制定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跑冒滴漏;对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现场无法提供自行监测相关材料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及时处理应急池积水;对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生产废水管理不规范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硫酸储存区设置围堰,硫酸罐区配套应急池做防腐;督促滕州市恒宇电镀厂妥善处置电解液池内积存废液及厂区废渣。

  

2.责成市中区环保局督促东方浩源化工有限公司密闭氯化铝生产车间熔解铝反应槽,氯化铝产品入库存放,完善厂区雨污导排系统;对枣庄市永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修订应急预案;对枣庄市鲁王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物料露天堆放、建筑垃圾堆放不规范、桶装助磨剂露天存放等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硬化厂区道路,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助磨剂存放区设置围堰、导流管及应急收集池,及时清运废助磨剂桶;对枣庄润乾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密闭搅拌车间粉尘收集设施不完善、树脂搅拌车间及压制车间异味收集系统不完善、树脂原料无异味收集处理装置、抛光车间未配套粉尘及异味收集处理装置等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完善废气收集系统管理台账,建设事故应急池,编订环境应急预案,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对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未完全按照监测计划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横山前村170户未进行搬迁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完成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3.责成峄城区环保局对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一期生物质电厂厂区异味较重、部分燃料存放在物料库外、未设置防雨围堰及渗滤液收集装置、地面积存部分渗滤液等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对煤场进行密闭,拆除燃煤电厂4个原烟道隔断,完善液氨区事故导排系统,修订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池和导排系统;督促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废除垢剂、杀菌灭藻剂存放区设置围堰,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4.责成台儿庄区环保局对枣庄市台儿庄区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未落实自行监测要求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完善污水处理运行记录;督促枣庄市善华木业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导热油、液压油入库存放;对枣庄市国安建材有限公司物料未完全覆盖、炉渣露天堆放等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规范粉煤存放区;督促枣庄华博化工有限公司扩大事故应急池容积,及时处理应急池积水,碱液罐区做防腐,完善氯罐罐区围堰。

  

5.责成高新区环保局对枣庄市德容纸业有限公司厂区“三防”措施不完善、固体废弃物露天堆放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加强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规范事故应急池,及时处理应急池积水,完善雨污分流系统。

  

6.责成薛城区环保局督促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对污水处理站清水池上方2个金属管道进行封堵。

  

三、其他要求

  

请各区(市)环保局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问题处理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对有关情况适时开展后督察。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9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