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2-06 16:36

序号

权责清单

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监管对象总数量

抽查比例及频次

预估抽查对象数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环境执法检查

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4026家

全市每季度对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全市每季度对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全市每年对所有特殊监管对象至少开展1次抽查,矿井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抽查,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91

1月-12月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2

核与辐射环境执法检查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Ⅴ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应用单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重点检查事项

企业53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每年抽查1次

38

7-9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