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2-06 16:36
序号 |
权责清单 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监管对象总数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环境执法检查 |
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4026家 |
全市每季度对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全市每季度对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全市每年对所有特殊监管对象至少开展1次抽查,矿井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抽查,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91家 |
1月-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
2 |
核与辐射环境执法检查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
Ⅴ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应用单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重点检查事项 |
企业53家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每年抽查1次 |
38家 |
7-9月 |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