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环境监察动态第三期
作者:枣庄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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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02 00:26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枣庄市举办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业务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会议精神,顺利推进网格化和精细化环境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监察队伍的业务水平。2013年1月31日-2月1日,枣庄市环保局在山亭宾馆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业务培训班。各区(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及全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共68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开班仪式由江晓清副支队长主持,市环保局薛宝政副局长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省环境监察总队韩凯副总队长、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吕瑞学科长、省核与辐射管理中心徐继录科长以及枣庄惠营污水处理厂柴春省厂长前来授课,主要讲授了污染源现场执法技术方法、核与辐射环境监察、危险废物环境监察、城市污水处理等方面内容。
最后,牛金海支队长做了培训总结讲话,对继续深化学习,活学活用,运用“同步溯源法”排查断面超标问题作了进一步强调。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污染源现场执法技巧、放射源和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水平,为全面开展网格化、精细化环境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于海涛)
峄城区环保局“四三二”原则做好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为切实做好环境信访查处工作,近期,峄城区环保局按照“四认真、三及时、二做好”要求,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四认真”:一是认真做好来访接待,热情接待信访群众,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案件交办,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查办环境信访案件;三是认真办理部门联办的信访问题,对不属于环保局一家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案件,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认真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强化环境管理准入关、审批关、验收关、过程关,认真排查、化解环境矛盾,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三及时”:一是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坚持首问责任制;二是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三是及时分析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用以指导今后的信访工作。
“二做好”:一是做好信访资料的分类归档管理,建立健全信访档案,为总结经验、分析研究信访工作提供依据;二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回复和回访工作,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信访人反馈。
(枣庄市峄城区环境监察大队 王玉晗)
市中区安全回收处置8枚闲置放射源
2月1日,在市环保局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市中区成功对辖区内最后闲置的8枚铯-137废旧放射源进行了安全集中回收处置,并安全运抵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截至目前,全区近百枚机立窑使用的铯—137放射源已全部回收完毕,消除了潜在辐射安全隐患。近年来,市中区大力倡导低碳发展理念,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力度,对工艺落后、排污严重的机立窑水泥厂实施了停产、关闭。由于破产企业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闲置放射源极易发生被盗导致辐射安全事故,不仅威胁群众生命健康,还会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市中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全过程监控、重点突出和利于管理”的原则,不断加大放射性污染物基础性管理工作力度,多次开展了专项检查,详细、准确掌握了区域内放射性污染源数量、种类、分布、污染防治情况。同时,认真实施了放射性污染物申报登记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工作,较好的完成了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为确保此次回收的环境安全,市中区环保局相关人员于1月30日到达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暂存地现状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及时办理了相关注销手续。
(枣庄市市中区环境监察大队 邓璐 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