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境监察动态第十二期

作者:监察支队 来自: 时间:2013-11-05 16:40

枣庄市环境监察动态
 
 
 
 
第十二期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枣庄市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
 
       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山东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要求,枣庄市环保局于近日,对市中区、峄城区开展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中区共稽查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档案15件、行政处罚案卷10件,峄城区共稽查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档案15件、行政处罚案卷7件。在稽查过程中,以逐案打分的方式,对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档案、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审,并对2013年实施的10家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现场验证。稽查工作结束后,市局针对稽查中存在的30项问题,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要求被稽查单位按时落实整改。下一步,还将针对稽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确保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冯倩)
 
枣庄市开展南水北调
东线工程沿线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活动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10月19日将开始试通水,根据省厅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枣庄市从10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活动。
        一是重点排查河流断面水质情况。以水质不稳定的河流断面和输水干线断面及入输水干线支流为重点, 对发现的水质超标问题及时开展溯源,按照“容量总量控制”原则,倒逼上游排污单位深度挖潜,进一步加严排放标准,必要时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对污水直排口、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河道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二是重点排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以规划治污项目和信访、舆情反映的违法排污问题为重点,对调水沿线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治污设施的运行和联合调度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故障的治污设施,抓紧组织抢修,确保正常运行;督查所有备用治污设施全部调试运行完毕,进入应急备用状态;对需要联合调度运行的治污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调控。
        三是以环境安全防控设施和预警点位水质监测等为重点,对应急事故池、排污口截污闸、河道截流坝、橡胶坝等应急防控和处置设施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抓紧组织整改,限期解决,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祯)
 
峄城区环保局五措并举确保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大惩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充分用足用好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积极开展后督察活动,对在之前专项行动查处的企业中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坚持“四个不放过”,即违法情节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不放过、对责任人没有处理到位的不放过、对该移送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坚决依法查处到位。
        三是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挂牌督办。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区重点行业,特别是涉水企业整治情况集中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或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责令其说明情况,重新部署开展工作。通过层层督查,将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到基层,杜绝出现死角。
       五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枣庄市峄城区环境监察大队  王征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