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境监察动态第二期(2014年)

作者:监察支队 来自: 时间:2014-02-24 15:57

枣庄市环境监察动态 
 
第二期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一级标准复检验收

 

   日前,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复检验收。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于2009年被环保部认定为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一级达标单位,2011年,新的《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出台后,又按照新标准补充购置了取证设备、办公设备等一批环境执法装备,达到了新的一级标准要求。2月19日,省环保厅组织验收组对枣庄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复检。
   验收组一行听取了枣庄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环境监察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等配备情况,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枣庄市高度重视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机构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方法创新,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一级标准,以较高的成绩通过了此次复检,得到了验收组领导的一致好评。
验收组还对我市环境执法现场观摩活动筹备情况进行了指导,并对我市制作的焦化行业现场检查操作规范模板(初稿)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以标准化建设复检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推进监察队伍建设,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执法工作,为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祯)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对各区(市)开展2013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考核

 
    近日,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2013年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各区(市)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
    考核组按照《枣庄市环境监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根据日常收集掌握的考核基础资料,并采取现场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深入企业现场督查等形式,对各区(市)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建设项目环境监察、辐射管理、危险废物管理、排污收费、环境应急管理、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监察稽查、环境监察信息、市局交办事项、环境监察报告制度执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监察工作自查整改等十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逐项考核测评。并将考核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通过对区(市)开展环境监察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监察工作制度,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环境执法效能有了很大提升。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刘祯)


   山亭着力打造一支新型环境监察队伍
 
   2013年以来,枣庄市山亭环境监察大队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狠抓干部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新型环境监察队伍。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标准化建设打好基础。把各项基础工作定位高标准,严要求,对照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相继出台了《环境监察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环境监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及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环境监察机构(内设各队办)、执法范围、操作程序、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及廉政建设的统一。按照《环境监察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公开了污染源监察程序、排污收费程序、工作程序等工作内容,增加了透明度,保证了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实施,使环境监察队伍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于社会。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监察人员整体素质。环境监察队伍中年轻人多,文化程度较高,但与上级要求尤其是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大队领导十分注重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计划,保证每周一的学习时间,不断强化政治、业务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业务知识,提高了全体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文明执法素质。始终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以严明的纪律约束人,以过硬的作风锻炼人,以良好的形象塑造人。围绕文明执法,开展了党风党纪、行风建设及“七不准”、“六条禁令”教育,并进行了“执法行为规范”大讨论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廉政建设及业务素质教育,形成了一支廉洁高效,文明执法的环境监察队伍,并在2013年山亭区行风建设测评中名列前茅。
 

 
              (枣庄市山亭区环保局  孙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