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境监察动态第33期
作者: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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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01 08:36
枣庄市环境监察动态
第33期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
对我市部分企业组织开展夜查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
对我市部分企业组织开展夜查
为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枣庄市环境保护局保障空气质量“百日夜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第九小组于2016年6月20日,对我市部分企业组织开展了夜间检查。此次检查了市中区共5家企业(枣庄新远大实业有限公司石膏建材厂、枣庄市兴源染整有限公司、枣庄市税郭污水集中处理厂、枣庄市东街建材有限公司、枣庄市宏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现场监测人员对企业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对企业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
检查发现:1.枣庄新远大实业有限公司石膏建材厂煅烧煤粉炉监测平台不规范,排污口不规范,设置两个废气排放口;厂区地面积存较多洒落原料,清扫不及时;原料库库容不足,大部分原料未能入库存放;煅烧煤粉炉外排废气NOX浓度为760mg/m3,超标1.53倍。2.枣庄市兴源染整有限公司锅炉(东)外排废气SO2浓度为948mg/m3,超标3.74倍;锅炉(西)外排废气SO2浓度为928mg/m3,超标3.64倍。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枣庄新远大实业有限公司石膏建材厂、枣庄市兴源染整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交由市中区环保局处理,依法对上述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努力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检查发现:1.枣庄新远大实业有限公司石膏建材厂煅烧煤粉炉监测平台不规范,排污口不规范,设置两个废气排放口;厂区地面积存较多洒落原料,清扫不及时;原料库库容不足,大部分原料未能入库存放;煅烧煤粉炉外排废气NOX浓度为760mg/m3,超标1.53倍。2.枣庄市兴源染整有限公司锅炉(东)外排废气SO2浓度为948mg/m3,超标3.74倍;锅炉(西)外排废气SO2浓度为928mg/m3,超标3.64倍。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枣庄新远大实业有限公司石膏建材厂、枣庄市兴源染整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交由市中区环保局处理,依法对上述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努力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