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部署开展2016年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作者: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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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11 08:49
枣庄市重点行业
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工作简报
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工作简报
2016年第1期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6年7月11日
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6年7月11日
枣庄市部署开展2016年重点行业
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办[2016]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全市开展2016年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以钢铁行业、水泥制造行业、平板玻璃制造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等情况。着力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严肃查处。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打击。涉嫌环境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环境问题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落实责任主体。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信息公开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目前,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已印发《枣庄市2016年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同时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前期,我市已于2016年1月中下旬开展了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共对我市13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包括1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2家工业污水处理厂,重点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外排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及污泥处置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银河水务(滕州大坞)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积存大量废水未进行处理问题,要求滕州市环保局按照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督导并帮助该企业妥善处置积存的污水,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目前,该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下一步将重点对水泥制造行业、平板玻璃制造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