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召开2016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作者: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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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1-24 09:06
2017年1月4日,枣庄市环境监察支队召开2016年度工作总结会。牛金海支队长主持会议,江晓清副支队长、冯广副支队长、冯文堂科长、栾志忠科长、徐钦华科长、冯倩科长、刘滕科长做工作报告,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了以下议题:1、由各科通报2016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执行存在的问题;2、对2017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2016年度工作亮点
1、应急办立足于“防”“管”“处”,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是立足于“防”。通过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环境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查摆解决安全隐患。二是严格于“管”。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管理,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有序开展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精准于“处”。今年以来,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8次,预警信息发布后,针对重点污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等有效措施,起到了明显的削峰作用。
2、危废科狠抓“规范”、“安全”“培训”,提高危废辐射监管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危废转移程序。按照前期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全市涉及危险废物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后督察,结合全市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行动,印发了检查通报,对企业出现的问题逐项督察督办,责令整改。全年共接收、发送转移申请75份,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64家次,共计1546份(较2015年办理家次增长84.3%,转移联单增长5。28倍)。二是加强辐射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辐射安全。在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检查的同时,继续贯彻落实核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同时配合审批大厅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换证单位的现场核查工作。三是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各区(市)和企业危废辐射管理水平。组织全市所有涉及危险废物单位和各区(市)环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及时通知全市辐射相关人员参加省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并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关注报名信息,组织操作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收费科严密征收环节,加大稽查培训,严抓档案管理,实现以收促治,以收促管。一是严格申报,动态审核。2016年共对168家企业开展了排污申报及审核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电子化排污申报。在排污 申报基础上,将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与上月平均数、历史平均数进行对比,并将波动情况与企业生产状况相印证,确保动态核定数据准确性。二是强化催缴,落实差别化收费政策。在全面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宣传、积极沟通、监管催缴等一系列及时、有力的催缴措施,全市共计征收排污费6534.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68%,市本级征收1674.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3.2%,市本级一直延续“零欠费”。同时按照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实际排放量,分50%、75%、100%、200%四个等级进行差别化征收,奖优罚劣,提升企业加强治污、强化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培训,严抓档案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区(市)局收费人员、外网申报试点企业环保专工参加省总队组织的排污收费岗位培训班、外网申报系统操作培训班等专业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对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每一程序建立了完备的档案,将排污申报、排污核定、排污费征收相关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4、监察科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双随机抽查成效显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枣庄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法规、总量、环评、污防、大气、监察、监测等各科室开展联合执法,对被随机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察和监测。截至16年底,共抽查重点排污单位38家,一般排污单位75家。二是执法力度明显增强。采取日常检查、夜间检查、休息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组织区(市)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力度;连续开展“百日夜查”行动,对工业点源的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性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49次,科室立案48次,处罚金额853.7万元,(按日计罚1次,建议法宣科移送公安机关2次)交予区(市)办理的101家次,下达督查办理通知单65次。三是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有特色。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结合日常和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等各项执法工作,注重大练兵期间执法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成效。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失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
5、综合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服务支队中心工作的理念提升。做好综合材料起草、文件流转、会议安排、执法人员培训、监察仪器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登记管理等服务工作。二是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全面铺开。对各区(市)进行了稽查,对滕州市、山亭区、台儿庄区、薛城区等四个区市进行了专项稽查,对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等三个区市的12件挂牌督办件及市支队督办件进行了专案稽查,做到了稽查工作全覆盖。三是稳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召开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现场观摩会,市中区代表枣庄市在网格化监管会议做典型报告。在市中区开始网格化环境监管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试点工作,市级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正在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二、2017年度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广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建设完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指导县级环保部门制定落实方案,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定期对下级环保部门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解决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以新环保法实施后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为重点,对环境违法行为多发、环境监管薄弱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巡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 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的力度。定期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做好调查取证和问题反馈、移交移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限批等综合措施,确保解决环境问题,维护群众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开展环境执法稽查。落实《环境监察稽查办法》,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区(市)开展环境稽查。完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结合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重点围绕“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执法程序、内容和有关制度,通过完善、落实制度规范执法。
(四)创新执法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按照《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及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片区和责任人,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创新执法体制,根据国家实施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整合执法资源,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消除或减少各种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执法管理的干预。三是巩固完善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同签署边界联动协议的兄弟地市,严格落实协议内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合应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开展打击边界地区“土小”企业等联合检查和交叉互查行动,形成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的长效机制。
会议研究了以下议题:1、由各科通报2016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执行存在的问题;2、对2017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2016年度工作亮点
1、应急办立足于“防”“管”“处”,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是立足于“防”。通过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环境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查摆解决安全隐患。二是严格于“管”。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管理,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有序开展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精准于“处”。今年以来,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8次,预警信息发布后,针对重点污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等有效措施,起到了明显的削峰作用。
2、危废科狠抓“规范”、“安全”“培训”,提高危废辐射监管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危废转移程序。按照前期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全市涉及危险废物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后督察,结合全市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行动,印发了检查通报,对企业出现的问题逐项督察督办,责令整改。全年共接收、发送转移申请75份,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64家次,共计1546份(较2015年办理家次增长84.3%,转移联单增长5。28倍)。二是加强辐射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辐射安全。在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检查的同时,继续贯彻落实核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同时配合审批大厅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换证单位的现场核查工作。三是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各区(市)和企业危废辐射管理水平。组织全市所有涉及危险废物单位和各区(市)环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及时通知全市辐射相关人员参加省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并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关注报名信息,组织操作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收费科严密征收环节,加大稽查培训,严抓档案管理,实现以收促治,以收促管。一是严格申报,动态审核。2016年共对168家企业开展了排污申报及审核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电子化排污申报。在排污 申报基础上,将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与上月平均数、历史平均数进行对比,并将波动情况与企业生产状况相印证,确保动态核定数据准确性。二是强化催缴,落实差别化收费政策。在全面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宣传、积极沟通、监管催缴等一系列及时、有力的催缴措施,全市共计征收排污费6534.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68%,市本级征收1674.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3.2%,市本级一直延续“零欠费”。同时按照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实际排放量,分50%、75%、100%、200%四个等级进行差别化征收,奖优罚劣,提升企业加强治污、强化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培训,严抓档案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区(市)局收费人员、外网申报试点企业环保专工参加省总队组织的排污收费岗位培训班、外网申报系统操作培训班等专业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对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每一程序建立了完备的档案,将排污申报、排污核定、排污费征收相关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4、监察科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双随机抽查成效显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枣庄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法规、总量、环评、污防、大气、监察、监测等各科室开展联合执法,对被随机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察和监测。截至16年底,共抽查重点排污单位38家,一般排污单位75家。二是执法力度明显增强。采取日常检查、夜间检查、休息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组织区(市)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力度;连续开展“百日夜查”行动,对工业点源的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性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49次,科室立案48次,处罚金额853.7万元,(按日计罚1次,建议法宣科移送公安机关2次)交予区(市)办理的101家次,下达督查办理通知单65次。三是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有特色。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结合日常和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等各项执法工作,注重大练兵期间执法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成效。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失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
5、综合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服务支队中心工作的理念提升。做好综合材料起草、文件流转、会议安排、执法人员培训、监察仪器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登记管理等服务工作。二是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全面铺开。对各区(市)进行了稽查,对滕州市、山亭区、台儿庄区、薛城区等四个区市进行了专项稽查,对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等三个区市的12件挂牌督办件及市支队督办件进行了专案稽查,做到了稽查工作全覆盖。三是稳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召开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现场观摩会,市中区代表枣庄市在网格化监管会议做典型报告。在市中区开始网格化环境监管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试点工作,市级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正在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二、2017年度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广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建设完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指导县级环保部门制定落实方案,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定期对下级环保部门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解决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以新环保法实施后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为重点,对环境违法行为多发、环境监管薄弱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巡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 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的力度。定期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做好调查取证和问题反馈、移交移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限批等综合措施,确保解决环境问题,维护群众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开展环境执法稽查。落实《环境监察稽查办法》,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区(市)开展环境稽查。完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结合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重点围绕“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执法程序、内容和有关制度,通过完善、落实制度规范执法。
(四)创新执法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按照《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及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片区和责任人,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创新执法体制,根据国家实施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整合执法资源,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消除或减少各种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执法管理的干预。三是巩固完善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同签署边界联动协议的兄弟地市,严格落实协议内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合应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开展打击边界地区“土小”企业等联合检查和交叉互查行动,形成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