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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枣庄建设的意见

作者:生态科 来自: 时间:2013-07-23 09:41

中共枣庄市委文件
 
枣发[2012]2号
 
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生态枣庄建设的意见

 
(2012年2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幸福新枣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鲁发[201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生态枣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建设生态枣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
生态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城市的综合体现,是城市生态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任务,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格局。省委九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是指导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建设生态枣庄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生态枣庄是加快城市转型的内在要求
建设生态城市、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态文明是加快城市转型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乡面貌变化巨大,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也要清醒看到,作为资源型城市,结构污染比较突出,节能减排任务比较艰巨,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只有牢固树立“一箱油”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枣庄建设为抓手,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才能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瓶颈,促进城市转型。
(三)建设生态枣庄是建设“幸福新枣庄”的必由之路
建设生态枣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为全市人民谋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幸福新枣庄”的奋斗目标,生态枣庄建设是扎实推进“幸福新枣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富庶之乡的重要支撑、宜居城市的必然选择、文化名城的现实要求、活力高地的坚实基础、安康家园的具体体现。生态环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只有加大生态枣庄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才能够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富庶成果,人民才能更加幸福。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生态枣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幸福新枣庄”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以绿色、文化、宜居、安康、和谐为具体特征的生态新枣庄。
“十二五”时期生态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7%,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1.6%、12.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7.3%、16.5%。水、气环境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以上,受保护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超过2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驻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60%的乡镇建成并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50%的区(市)建成省级生态区(市),在全省率先建成让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的示范市,实现生态经济日趋发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宜居水平显著提高、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城市转型,推动绿色发展
加快城市转型步伐。大力实施城市转型战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倡导产业集聚化和企业集约化,做优第一产业,做强第二产业,做大第三产业。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大电力、焦化、建材、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着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商务金融、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构建富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15年底力争3至5个新兴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实现城市成功转型。
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结合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生态工业。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和绿色发展模式,按照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次,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与示范。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促进企业资源循环式利用。指导各类工业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和生态理念布局、招商和建设。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多品种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网络,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根据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培育发展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和知名品牌,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建立有机产品协会,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山区发展特色名优经济林,丘陵区发展以立体种植和农牧渔相结合的生态种养,平原区发展以粮畜渔为基础的生态产业。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2015年前全市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以上农产品比重达到70%。推广生物肥料和生物防治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减少面源污染。2015年底前,全市农药(折纯)使用强度低于2.7千克/公顷,化肥使用强度(折纯)低于260千克/公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率达到80%以上。
扎实推进生态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绿色物流、绿色餐饮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生态型服务业的发展。加大台儿庄古城、滕州微山湖湿地公园、刘村万亩梨园、峄城万亩榴园、山亭洪门葡萄村的生态旅游建设,加强景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强化各类污染的治理和环境整治。积极发展绿色餐饮,逐步推行可降解餐具和包装物。2015年前建设3至5处生态旅游示范区;所有的景点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实施治理和达标排放;全市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全部达到绿色宾馆饭店要求。
(二)加强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
巩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效。以南水北调沿线为重点,全面构建“防、治、用、保、管”流域治污体系,确保调水水质。严格执行环保部“四不准”、“十不批”原则,严把环评审批关。完善“五位一体”的水环境监控系统,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分,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提高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继续抓好工业点源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等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回用管网,构建企业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坚持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幅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改善水系生态环境,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2015年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50%。
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区(市)城区及城镇驻地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快水泥立窑、小火电、小焦化等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坚决取缔“土小企业”。加大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力度,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严控复合型大气污染蔓延。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联合执法检查。加快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普及燃气等清洁能源锅炉。积极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落实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制度,逐步淘汰黄色标志的机动车。实施严厉的措施,治理城区扬尘,提高空气能见度,努力增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大气污染防治实现重要突破。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继续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加大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四个领域的噪声污染防治。开展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治理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噪声污染,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加强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防止境外危险废物非法流入我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所有企业做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对放射源地管理和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管理制度。
(三)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和城市形象设计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城市水系整治,形成一批融生态、景观和休闲为一体的亲水乐园;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维持总量动态平衡。推广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采用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发展生态型建筑。加大对煤矿、石膏矿区的塌陷地、破损山体等的综合复垦治理,争取到2015年,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超过85%。积极开展生态区(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企业”等生态创建活动。
深化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以乡镇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村创建,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供水一体化等进程,促进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农民饮水安全。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解决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到2015年,全市47个乡镇全部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70%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加强生态文化资源保护。加大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植被、矿山、文化遗产等保护力度,逐步增加“两区二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数量和建设面积,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抓好生态脆弱区和退化区的生态修复,搞好荒山绿化、封山育林,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荒山疏林地造林绿化任务。立足打造“江北水乡”、“湿地之乡”,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重建和恢复湿地的植被,大力推进环湖沿河大生态带建设,构建起绿色生态屏障。
积极构建生态安全防控体系。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和气象、地质、生物等灾害安全防控体系。建立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生态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对高风险源、污染企业聚集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周边等环境敏感区,水文、地质、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易发区的预警监测,实行生态安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提高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态枣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生态枣庄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生态枣庄建设的领导,组织编制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态枣庄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合作。生态枣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环保部门负责加强对生态枣庄建设工作的协调,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部门要制订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生态枣庄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发改部门负责抓好有关规划实施的综合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经信部门负责督促抓好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淘汰落后产能。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大生态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生态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抓好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督导区(市)政府强化破损山体的修复、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抓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模式。水利渔业部门负责抓好饮用水安全工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渔业生产污染防治,指导河道清淤、疏浚。农业部门负责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推行测土配方,扩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面积,指导开展农业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池三改”和“四位一体”工程。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引导农户集中养殖、集中治污。林业部门负责抓好植树绿化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改厕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指导村卫生室集中、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教育部门负责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科技部门负责生态科技能力建设,加大生态保护科技支持力度。城管部门负责抓好城市绿化、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枣庄建设中的引导作用,统筹整合现有专项资金,逐步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重点是生态功能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建设、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监测及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改革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党校教学计划,引导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树立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团体和环保志愿者参与生态枣庄建设,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生态建设和环保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枣庄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完善考核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考核机制,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和任用挂钩。对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在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