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成为全市首个达到省级生态区指标要求的区
作者:生态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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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8 09:53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淄川区等8个地区达到省级生态县市区指标要求的通知》,目前我市山亭区已达到省级生态区指标要求,并顺利通过考核验收。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指导山亭区按照《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中“第十七条 已获得山东省省级生态市、县(市、区)、乡(镇)命名的、已完成山东省省级生态市、县(市、区)、乡(镇)考核验收的地区可不经技术评估,直接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乡(镇)的称号”的规定,严格对照《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试行)》,逐条逐项自查提升,并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