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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亭区水环境质量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污防科 来自: 时间:2015-07-06 10:34

                                                      枣环委字〔2015〕15 号 

                                                      枣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亭区水环境质量达标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亭区人民政府: 

    现将《山亭区水环境质量达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 

  

  

                                           山亭区水环境质量达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山亭区辖区水环境质量,保障辖区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按照“治用保”综合治污体系建设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 

    山亭区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薛河海子桥断面、郭河胜利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二、存在主要问题 

    经全面排查分析,该区域、流域“治用保”体系不完善,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直排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严重,河道内垃圾、杂物影响了河流水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未能完全发挥作用,“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具体如下: 

    (一)城区管网不完善。城区污水主管网老化、失修,污水有溢流泄漏现象,导致污水收集率低;北留线以南区域无污水管网,东山亭大桥两侧存在多个污水直排口,桑村镇、城头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量小。 

    (二)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畜禽养殖场众多,大多数养殖场废水、粪便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北庄镇畜禽养殖场 300 余家,其中徐洼村、下十河村养殖场聚集区紧邻周村水库饮用水源地,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水库,影响全市饮水安全。  

    (三)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不完善。北庄镇西伽河流域、周村水库周边区域未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建成山亭区新薛河凫城至西集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郭河流域桑村段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设计标准低、建设不规范,缺乏必要维护管理机制,水质净化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规划建设的城河源头莲清湖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山亭区城河城头段岩马水库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新增工程、新薛河山亭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未完成建设任务。 

    (四)已建成的上实环境山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未能完全发挥作用,桑村镇、城头镇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北庄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五)沿河两岸生活垃圾较多,未及时清理打捞的垃圾、病死动物尸体和已枯死的水生植物,经河水浸泡,对河流水质造成了影响。 

    (六)个别企业存在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冯卯镇废旧塑料洗选等“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时常发生。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污水管网。8 月底前,完成城区破损污水主管网的修复工作,12 月底前完善北留线以南区域污水管网,封堵东山亭大桥两侧污水直排口,要完善桑村镇、城头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确保正常运行。 

    (二)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6 月底前,要完成下十河村、徐洼村养殖场关闭拆迁任务;8 月底前,完成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养殖场关闭拆迁任务;10 月底前,完成其他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迁任务,完善其它养殖场要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要建立人工湿地长效管护机制,城河源头莲清湖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城河城头段岩马水库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新增工程要于 5 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新薛河山亭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于 10 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在北庄镇西伽河流域、周村水库周边区域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要加大上实环境山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量,减少废水排放,要于 10 月底前建成北庄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并投入正常投运。 

    (五)要加大沿河两岸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在沿河两岸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理打捞河道内垃圾、杂物等。对河道垃圾堆存严重的河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理。 

    (六)要加强监管。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对治污设施不完善,不具备稳定达标排放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停产治理,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严厉处罚,对“土小企业”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禁死灰复燃。要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 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制度以及开展联动执法、公安提前介入等方式,严厉依法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七)严格落实“河长制”。按照《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枣迎淮字〔2013〕58 号)文件规定, 山亭区委书记王常胜任新薛河山亭段河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春英任城郭河山亭段河长,“河长”下设“河段长”,河流流经辖区各镇街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任河段长。各河长对河流水质负责,河段长具体负责河岸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土小”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取缔、沿线湿地工程实施等各项工作。 

附:山亭区水污染防治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