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发布《2022年枣庄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3-01 10:12
各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枣庄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进行了动态更新,现予以公布。
列入《2022年枣庄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应每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要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档案;每年12月底前要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报告。
各分局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土壤污染防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