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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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0 15:21
办事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受理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号326室
联系电话:0632-3358768
受理对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提交材料: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时间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