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保局实施污染物总量确认备案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关
作者:总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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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11 11:15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刚性要求,枣庄市环保局一直将其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积极推进。
为了动态了解各区(市)总量指标具体使用情况,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的排放。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建立污染物总量确认备案制度的通知》(枣环函字〔2013〕63号),并下达了《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污染物总量确认办理情况的通知》(枣环函字〔2014〕28号)进行督导,要求各区(市)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上报上季度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总量确认办理情况。通过严把建设项目污染指标关,助推我市“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工作。
为了动态了解各区(市)总量指标具体使用情况,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的排放。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建立污染物总量确认备案制度的通知》(枣环函字〔2013〕63号),并下达了《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污染物总量确认办理情况的通知》(枣环函字〔2014〕28号)进行督导,要求各区(市)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上报上季度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总量确认办理情况。通过严把建设项目污染指标关,助推我市“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