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排污单位:
近期有企业反应有人员冒充各分局工作人员与企业联系,要求收费办理许可证相关业务,请所有企业积极转发告知。
温馨提示:1、只有发证企业的才有执行报告上报义务,排污登记企业不需上报执行报告。2、未上报执行报告企业我们会给各镇街及执法部门同志反应要求督促上报,未要求其他人员督促上报。3、我局办理的排污许可证所有业务都是免费,如有电话联系收费办理可与我局核实,或者直接报警处理!
请各重点排污单位不要上当受骗!!!!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单位地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568号 邮编:277000 电话:0632-331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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