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 内容 |
具体措施 |
普法目标 |
责任部门 |
1 |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
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国家、省相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等解读。 |
1、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 。 2、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普法考试。 4.通过开展执法人员考试等形式,使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企业的质量,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分局 |
2 |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 |
学习宣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 |
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局机关党委、各事业单位、各分局 |
3 |
全体社会公众 |
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利用网络、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重点开展《环境保护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宣传活动。 |
1、结合“6·5”环境日等重点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等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发放宣传小册子、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周系列活动,并通过短信,媒体等形式全方位覆盖。 2、充分利用枣庄市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页、“枣庄环保”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应用平台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
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 |
综合法规科、督查办、各分局 |
4 |
全体社会公众 |
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
1.通过“以案释法”,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的宣讲。 |
增强社会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认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综合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