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省生态环境规划院院长谢刚研究员对《规划》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水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乃至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我省历来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水污染治理,水环境质量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2年我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0%,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五类及以下水体连续两年“清零”,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小清河干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首次达到100%,水环境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不难发现,在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河湖的整体生态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如南四湖实现了由“酱油湖”向“生态湖”的华丽转身,小清河实现了由“黑”到“清”的嬗变,消失多年的中华鳑鲏得以重现,诸如此类的事件不胜枚举,一幅幅“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画面不断呈现。
当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美丽山东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的稳定性也有待提高。
《规划》在深入分析研判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础上,提出2025年、2035年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持续推进我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
《规划》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印发的《规划》名称由过去的“污染防治”调整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转变,更加注重以河湖为统领,从流域系统性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具体体现在《规划》重点任务部署上。
一是更加注重“三水统筹”,《规划》用三个专章分别明确了“三水”的任务。水环境治理方面,以断面水质稳中向好为目标,在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着力实现地上地下、岸上水里、陆地海洋、城市农村“四个打通”。水生态保护方面,力争实现水生生物的量多和样多,强化重要水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通过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等措施,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力争在“有鱼有草”上实现突破。水资源保障方面,旨在增加河流水量,结合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自然优势,构建“厂—地—网—塘—户”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系统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将再生水优先用于生态补给;推动制定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和生态用水保障实施方案,强化生态流量管理,让河湖“流动长清”。
二是更加注重分类指导,《规划》首次分流域制定任务措施,结合不同流域特点,打造“专区定制”。全省可划分为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沂沭河流域、半岛流域、海河流域、小清河流域。这六个流域特点鲜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向各有侧重,南四湖流域是南水北调东线输水的重要通道,该流域水系发达,入湖河流有53条,南四湖作为流域内的汇,承接着来自内源和外源的污染汇入,经过长期治理,当前水质较好,但依然面临着来自城乡面源、湖区内源等方面的污染风险,保障水质稳定达标依旧是首要任务,《规划》围绕南四湖水质稳定达标重点部署了城镇生活源、农业面源、湖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半岛流域独流入海河流较多,源短流急,坡降大,蓄水困难,河流断流干涸严重,生态流量明显不足,同时受限于城市规划建设,较多的污水处理厂建在沿海地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没有很好地利用,直接排海,对水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为此,《规划》明确提出,半岛区域要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提高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减少中水直接排海规模,不再新增污水处理厂直接入海排放口,增加河流生态用水,逐步减少流域内断流、干涸河段或时段。海河流域多是平原型河网,闸坝较多,水环境承载力较低,上下游联防联控难度大。《规划》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海河流域要探索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水生态保护工作由条块分割转向协同共治。同样,黄河流域、小清河流域、沂沭河流域也各具特点,在《规划》中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任务措施。
可以预见,《规划》的发布,将有力支撑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美丽山东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