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1-21 16: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2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21日-2019年11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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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2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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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环行审字[2019]12号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光大国际滕州环保能源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