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7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19年12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深刻反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19年12月23日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反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意见;各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支部会议集体学习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会议精神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1次党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巡察组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和提出的三个方面意见建议,局党组全面梳理、深刻剖析,按照“问题不见底不放过、彻底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要求,逐项对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限,逐项对账整改,实行挂账销号。
(三)认真对照检查,强化成果运用。一是严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有关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亲自审定班子及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全体党组成员分别做对照检查和思想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随后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王新宽书记、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张志明书记、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副科级纪检监察专员吴彬同志进行了点评。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对班子和自身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为继续抓好整改增添了动力。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靠机制制度堵塞漏洞、治理源头。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9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问题。一是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初制定理论学习计划,配备学习秘书,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拓展“自选动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指示和讲话及时列入学习内容,真正做到进入思想指导工作。年初以来分别于1月17日、3月16日(因疫情关系2、3月合并学习)、5月11日、6月12日、6月24日对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视频会精神传达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习近平、赵乐际同志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制度创新的决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新冠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对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进行现场督导,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向市慈善总捐款4万余元,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三是科学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市委下达的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在做好规定动作同时,不断丰富自选动作,2020年以来着重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计划,真正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2020年全年10个专题12个月的学习计划均已制定完成。四是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全体党组成员严格认真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学习均明确领学人,领学人领读学习内容后,全体党组成员分别发表学习心得和认识体会,形成研讨交流文字材料,学习秘书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了“一学一报”和“台账”制度。2020年截至目前,已开展了5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
2.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了《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预案>的通知》,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任组长和副组长,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制定专题研究计划,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实施意识形态工作“一票否决”。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是方向不正、品行不端、作风不好的,一律不予以任用;凡是出现政治违纪问题、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一律按程序予以免职。三是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制定印发了《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的通知》,初步建立了市生态环境局网络评论员队伍,编制了《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生态环境网络舆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四是建立重要问题分析研判制度。如遇突发公共舆论事件等重大意识形态问题,立即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对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题情况汇报。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门剖析。2019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包含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3.关于“落实党建制度存在差距”问题。一是修订《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已于2020年2月28日印发。3月16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时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后的《党组工作规则》实行后,进一步提高了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二是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1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有关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亲自审定班子及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党组、党组书记在“常”“长”监督上下功夫,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为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3月1日,机关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党小组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各党小组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做一次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干部讲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2020年以来,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7个党小组,累计开展集体活动39次,各党小组组织党员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愿者活动30多人次,组织党员到一线完成应急监测和执法检查任务50余人次。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缺乏力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推进改革事项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滕州、台儿庄、薛城、峄城分局均已经补齐编制,完成编制上划;台儿庄分局已经完成人员转隶,待台儿庄区年度考核及工资晋级晋档完成后,对接完成档案移交工作;滕州、薛城、峄城分局人员转隶正在走程序;已经完成滕州、薛城、峄城、台儿庄、市中、山亭分局上划人员档案初步审核工作。下一步将根据编制上划和档案审核情况,尽快完成已上划分局的在职人员转隶工作。除高新区分局外,其余6个分局均已经成立分局党组,且完成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内职务的任命;目前正与高新区对接,设立高新区分局党组。二是实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改革。根据市编办《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枣编发[2019]109号),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内设机构调整为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设立高新区直属大队,为支队内设机构。目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和人员已经调整到位,并配备了高新区直属大队大队长及工作人员。三是配齐配强局机关部分业务科室人员力量。按照局“三定”方案,提拔副科长2名,分别到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科和大气环境科任职,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承担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化学品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应急等工作调整到局机关相关科室。四是根据省编办要求,需进一步压缩事业单位数量,故市编办不再同意重新组建生态环境应急中心、生态环境宣教中心,但是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制25名,待市生态环境质量服务中心(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编制补齐之后,我局将把生态环境应急中心、生态环境宣教中心的职能整合到市生态环境质量服务中心(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2.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聘请省环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对我市2019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我市2019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分别于2019年10月29日和10月31日印发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已按照新预案和新应急减排清单启动了9次重污染天气响应,有效缓解了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影响。二是涉及“十三五”危废处置项目共6个,现已建成3个。因项目建设为企业自主行为,受资金、市场和土地手续办理等相关因素影响,企业建设进度会适当调整,生态环境部门推进措施主要为定期调度,加强监管,并为建成的项目及时发放经营许可,因资金等原因造成的处置项目建设缓慢,生态环境部门无法解决。目前,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已能够满足本市产废企业处置需求。三是今后在项目申报方面,超前谋划,积极指导区(市)梳理项目、做好入库工作;在资金分配方面,不平均用力,重点推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使用上,各责任科室尽快启动项目实施,规范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及时推进预算资金执行。
3.关于“执法监管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曝光力度,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倒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处罚整改结合。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跟进督促企业问题整改,杜绝以罚代管;对拒不整改的,充分运用按日连续处罚、信用评价惩戒等手段,予以严厉打击。三是提高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组织综合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全部安装移动执法系统,在日常执法中优先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做好执法记录。同时,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 情况纳入对各区(市)分局的稽查范围,切实提高执法频率。四是及时快速办理案件核销申请。安排专人负责案件核销工作,每天登陆查看企业核销申请并及时予以办理,确保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核销,切实提高案件核销率。2020年以来,累计收到13起企业信用评价销号申请,已全部予以销号。五是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信访举报、督察热线、自动监测等线索,提高执法科学性、精准性和高效性。六是建立网格化监管平台,成立专门网格化监管队伍,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发挥网格化监管效能,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基层执法巡查,及时发现查处环境问题。
(三)“缺乏为民务实作风,形式主义问题较突出”方面
1.关于“为民作风树得不牢固”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处进行沟通,拟邀请省厅信访处专家对生态环境部信访平台使用、12369平台办理回复等内容对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信访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尽快提升信访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实战水平。二是提升办案效率。建立工作提醒机制,对全市所有信访件办理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即将超期未办结的,专门进行提醒,对落实不及时的,直接联系分管领导,加快办理速度。将生态环境执法与信访处置相结合,将环境信访案件纳入到专项行动的检查范围,现场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将处罚环境违法行为与调解环境信访相结合,在调查处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密切关注群众投诉的问题,减少环境信访案件的重复访率。2020年以来,累计处置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410件,立案查处企业15家,处罚金额209.5万元。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一是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认真履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作用,及时调整指挥部成员名单,督促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各项措施,不断深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2020年以来,以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名义印发文件21件,开展联合行动3次。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为遏制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千人帮扶”行动,帮助指导各区(市)、镇(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群防群治,消除污染隐患;组织开展“查治法责”专项行动和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解决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空气质量。
3.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以来,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专题,累计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不断增加领导干部理论知识储备。二是践行“一线工作法”。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千人帮扶”行动,全体县级干部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帮扶督导、执法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春节前夕,全体帮扶干部赴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并送上过节慰问品等。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县级干部赴基层开展工作累计150余人次。三是建立“一把手”审定制度。充分发挥“一把手”把关作用,2020年1月10日,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均由党组书记审定,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民主生活会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四)“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已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已按照要求由各分管领导按照分管科室(单位)的工作重点、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别制定各科室(单位)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严格杜绝责任书签订内容一成不变、流于形式。并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别与各分管领导、各分局、各科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二是完善各类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0年6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增补机关党委委员、选举机关党委纪委委员。
2.关于“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扎实”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依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职责,再次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查找工作。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核等方式,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权力运行中可能容易出现的风险岗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标注,逐项逐条列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最终核定廉政风险点28个,其中一级风险点2个,二级风险点9个,三级风险点17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70条。
3.关于“执行会风会纪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会风会纪。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认真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对于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或安排他人代开会的,由分管领导对干部本人提出严肃批评;会中,严禁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出入;严格会议请假制度,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必须按要求提前请假。二是及时登记固定资产。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于2019年12月进行补充登记,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并每月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提取折旧。三是强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从严审核把关公务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相关资料,对于资料不齐全的要求补齐,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抓巡察整改措施不硬,整改问题不够彻底”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职责任务和工作运行机制,先后2次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整改事宜。1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下一步推动整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2月27日召开的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中指出,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整改工作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滞后,但分管领导要带头积极主动克服困难,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加快推进整改,确保3月23日前全面完成。4月19日召开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3次电话调度24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数次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于整改进度较慢的及时进行督促,持续压实整改责任。
2.关于“整改问题没有‘清仓见底’。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和年度党员学习计划要求,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反馈意见以来,各党支部累计召开支部会议8次,支委会5次,各党小组累计开展集体活动39次。二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精心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与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一同召开,切实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受疫情影响,该会议拟于近期召开。积极组织各级党组织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共枣庄市纪委关于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党小组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各党小组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做一次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干部讲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等。四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坚决杜绝不上班领工资、吃空饷的问题发生。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出差登记、差旅费报销等相关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五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各单位、科室职能责任,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经费支出等入手,各各环节严格监管。
三、巩固整改成果,全面从严治党
虽然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比、与群众期盼比还有一定差距,必须着眼长远、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局党组将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加强督导落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组书记带头抓,全体党组成员做好表率,主动担负起整改落实的应有责任,真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每一个角落。
二是持续巩固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预防和惩戒结合,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现象。
三是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把抓好整改与贯彻落实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狠抓落实,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88001;邮政信箱: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和谐路568号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zhbbgs@163.com。
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