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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选树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12-07 09:30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选树活动的通知》(鲁环字〔2021〕245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荐40名中小学生参选第四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选树程序

(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区(市)团委、教体局组织本辖区内中小学生参加选树活动。拟参选学生需对照《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评选标准》(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评80分及以上达到参选标准,准备支撑材料,填写《第四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见附件2)。

(二)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区(市)团委、教体局对参选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推荐名额(见附件3)等额确定本辖区推荐人选,其中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通知参选。2021年12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支撑材料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2022年3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市推荐人选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人选名单将在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媒体公布。

三、有关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区(市)团委、教体局要广泛宣传发动,紧密协作配合,鼓励辖区内中小学生积极参与选树活动,统筹做好指导审核、择优推荐工作。要将此次选树活动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引导更多青少年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从而带动家庭、辐射社会,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  孙长浩

联系电话:8688003

联系邮箱zzshjbhjstk@zz.shandong.cn

联系地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568号枣庄市生态环境局302室

附件

1.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选树标准

2.第四批齐鲁生态环保小卫士申报表

3.各区市及市直学校推荐小卫士名额分配表

4.推荐小卫士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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