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
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
Ⅲ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根据省、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预计自10月31日夜间起,我市风速降低、湿度增大,本地污染物累积叠加上风向传输影响,可能经历中度以上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5年10月31日20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定于2025年11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固定源
执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固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同时执行附加应急减排措施并建立台账。
对纳入豁免清单的,应严格遵守豁免管理规定,执行“以热定产”或“以量定产”,不得超出允许保障范围。对应纳入减排清单但漏报瞒报的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二)扬尘源
执行2025年施工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等施工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对纳入豁免清单的施工工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且全部使用国六运输车辆、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或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
对利用“基坑气膜”等密闭施工方式,全部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或国六运输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或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施工工地可以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三)移动源
执行2025年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重点用车单位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城区内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其他
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
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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