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绿色崛起”集结号 迈步薛城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展现出旺盛生机和光明前景。过去五年以来,我区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增强生态环境意识。生态环境质量关系人民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生态是我区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对于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肩负着维护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要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的执政理念,切实强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历史意识,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强化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将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目标。
(二)完善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各级党委统揽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及相关改革制度。重点围绕完成水、大气、土壤、生态“四大”治理和保护任务,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革体制机制,确定目标任务,切实发挥生态环境综合监管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号召整合全社会力量,建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形成有利于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的新格局。
(三)改革创新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现存突出问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导向,以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基本途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制度和方式方法,实现多元共管共治格局。在管理体制上实现以条条为主向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转变,在管理目标上实现以总量减排为重点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变,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以粗放式管理为主向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的转变,在管理方法手段上实现以传统经验型为主向以大数据为主的现代化管理手段的转变,在环境执法上实现以环保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以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执法为主的转变,在环境督察上实现以督察企业为主向以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为主的转变,努力形成党委、政府、企业、市场、公众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四)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选树先进典型,推广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促进广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生态文明观,提升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号召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五)建立生态环保“领跑者”制度。坚持以区、镇(街)、村(社区)等区域板块为重点,建立生态环保“领跑者”制度,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从建设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镇街、环境友好型企业等抓起,打造特色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着力培育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大力开展人居生态、田园生态、采业生态、产业园生态、连廊生态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六)突出生态建设与保护。充分发挥我区森林植被质量高、流域水资源密集、靠近南四湖湖泊湿地的优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打造生态连廊,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和生态区。在生产区以建设集约高效的花园式工厂为目标,构建适度开发的“绿岛”,在生活区以建设优美宜居的绿色空间为目标,构建限制开发的城市“绿心”,在生态区以建设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为目标,构建禁止开发的“绿洲”,推动生态系统发挥整体作用,提高生态系统各类服务功能。
(七)整合优化行业部门职责。“人人都是污染源”“户户都有污染源”。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监管优势,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谁污染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责任管理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目标,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八)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以辖区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和责任。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突出对区、镇(街)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监管,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工作指导;各级政府重点加强环保公共设施建设,落实辖区污染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由发改、工信、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的生态环境工作指导办公室,建立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职能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构建党委政府统揽、部门主管、环保监管、企业落实的责任体系。
(九)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着力解决镇、街道、社区和村生态环境“失灵、失控、失管”的问题。加强基层镇、街道、社区和村生态环境管理组织建设,大力推动镇、街道环保所、社区村环保窗口建设,建立并完善基层环保监督员管理制度,发挥基层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在生态环境管理、监督、调解等方面的作用。
(十)大力倡导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十一)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快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突出已区为单位,建立以环境信息全收集、环境要素全监管、预警预报溯源全实现、环境治理精准化为目标的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建设以生态环境大数据为支撑的网格化监管、在线监控、网络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监测数据互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