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环保局强化“三个监管”抓项目管理
作者:台儿庄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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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22 15:22
台儿庄环保局审批窗口在工作中力求创新,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前置监管”提效能。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和跟踪服务,及早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帮助节省时间和费用;加强与发改、规划、土地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为项目环评提供服务,提高项目审批时效和质量。
二是“制度监管”强规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办理。
三是“跟踪监管”严落实。对建设项目审批后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督管理流程及环保验收进行规范,提高环保“三同时”管理水平。
在项目验收审批过程中严格要求企业落实环评文件及审批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单位,依法下达限期整改要求,未完成整改要求的坚决不得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