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环评文件质量的管理
随着环评制度的普遍实施,环评工作数量加大,内容也日益复杂,环评文件编制中问题也逐步显现。环评质量存在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到环评文件的审批工作,影响了审批效率,也给项目建设留下了环境安全隐患。为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规范环评机构经营秩序和从业行为,市环保局向各区(市)环保局和在我市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全面提升环评文件质量。各环评机构要认真负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结论正确。环评文件评审,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必须到会。专家审查评分,要切实做到公正、客观打分,杜绝面子分、人情分,市环保局将对打分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环评文件,环评专家组要出具不予通过评审的结论性意见,不得以预审、修改后重审等名义一稿多审、多次评审。环评专家应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廉政规定,评审期间不得有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不得进行其他妨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廉洁、独立、客观、公正的活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对环评文件审查会要严格监管,对评审过程中环评单位、专家和建设单位存在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等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报市环保局。
《通知》要求,要严把环评文件审批关。环保部门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谨专业。按照《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对项目选址、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相关规划相符性、公众参与等重点章节严格审查,确保不出现原则问题。对于环评文件存在重大原则性问题的,要按照规定从严处罚,并及时将存在问题、违规事实、处理意见等形成书面报告报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