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除塑料颗粒生产设备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6-01-04 14:08
刘女士:市中区西王庄镇后小湾村郭里集农贸市场东300米有两处塑料颗粒加工作坊,每天24小时加工,严重污染空气,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市中区政府: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区环保局立即调查处理。2015年12月16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两个企业都有供应原料的运货车在卸货。执法人员当即与货车车主谈话,要求车主将原材料运回,并现场监督把已卸的材料装车。如再发现货车向颗粒厂供料,区环保局将申请把货车扣押。同时,区环保局向两企业的负责人下达通知,要求两企业在下周三之前拆除生产设备,否则将组织联合执法,强制拆除并没收生产设备。经回访,刘女士表示满意。
http://epaper.632news.com/zzrb/html/2016-01/04/content_558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