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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盛危险废物容器必须设有标识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6-01-25 10:30

    为切实维护全区冬季环境安全,在当前的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中,薛城区环保局四举措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首先是,严格危险废物标识制度。凡是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对危废仓库采取防流失、防雨、防渗漏等措施,严禁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填埋或倾倒。 
  其次,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对接受单位资质、运输单位资质及现场贮存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每个危险废物交接环节不失控。
  同时,严格申报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在不定期核实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产废类别、数量、贮存、转移及其规范化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建立“一企一档”危险废物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废物季报制度,确保申报登记内容及数据规范、完整、真实。
  另外严格危险废物管控。要求产废企业结合自身产废实际情况,对现有涉危废应急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确保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同时,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016.1.14齐鲁晚报今日枣庄C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