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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日报》--上月我市立案查处9起 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6-01-28 09:54

    近期,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按照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采取了日常巡查和夜间错时检查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检查活动。2015年12月份共立案查处9起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枣庄市明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峄城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罚款。

2.山东联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薛城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罚款。

3.枣庄恒润纺织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理。市中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罚款。

4.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理。市中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6万元罚款。

5.枣庄联丰焦电实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理。市中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6万元罚款。

6.枣庄市恒瑞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理。市中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7万元罚款。

7.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台儿庄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理。台儿庄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

8.山东滕州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超标,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8万元罚款。

9.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标,滕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
(2016.1.22枣庄日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