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枣庄加快煤改气步伐
为降低燃煤污染负荷,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枣庄市按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有关要求,拆除和改造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工程进度,逐步减少城区燃煤消耗量。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或替代建成区燃煤锅炉566台,预计每年可减少使用标准煤40多万吨,减排二氧化硫6800余吨、氮氧化物5700余吨、烟尘4500余吨。
淘汰改造工作全面推进
众所周知,天然气是一种洁净环保的优质能源,热值高,污染小,几乎不含硫、粉尘和其他有害物质,燃烧时产生二氧化碳少于其他化石燃料,造成温室效应较低,因而能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围绕天然气的推广和应用,枣庄市制定了“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拆除和改造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锅炉(将燃煤锅炉改造为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为加强组织领导,枣庄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区(市)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燃煤锅炉替代拆除和燃气调压站选址、管网铺设协调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枣庄市按照“凡煤必改、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城区天然气管网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可自主选择替代方式;天然气管网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发展天然气管网;无管网区域,燃煤锅炉可实施空气热源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同时,根据全市新增燃气用户位置及用气量,配套铺设燃气管网、建设天然气液化调峰储气设施和应急调峰气源等项目。
奖惩并举力促工作落实
“煤改气”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项目,需要政府提供财政支持,为此,枣庄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筹措机制,确定锅炉产权所有单位为燃煤锅炉改造投入主体,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燃煤锅炉改造给予补助,按照时间节点对完成改造的锅炉分别给予5万元/蒸吨、3万元/蒸吨、1万元/蒸吨补助。
在兑现奖补资金方面,枣庄市环保局和枣庄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验收办法,要求燃煤锅炉在拆除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竣工后, 项目实施单位应向所在区(市)的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环保部门根据规定,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现场检查等方法,考核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枣庄市坚持对区(市)“煤改气”工作进行定期现场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治理改造,枣庄市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传播方式,宣传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各项扶持政策。
(2016.2.22中国环境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