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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枣庄强力推进周村水库保护

作者:法宣科 来自: 时间:2016-04-14 10:18

    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高低不平的土地逐渐平整,变为了可以复垦的土地,曾经的养殖污染一去不复返。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党委书记刘凌东指着刚被推平的那块土地说:“那个地方原是养殖大棚,在附近也有很多这种大棚,养殖污染严重影响周村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我们组织开展了库区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先后依法取缔保护区内养殖场108家、养殖棚185个,实施居民搬迁47家,覆盖面积达7500余平方米,全面完成养殖场拆除整治任务,杜绝了库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点源污染。”

孟庄镇开展的库区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正是枣庄市不断加大周村水库水源地污染治理力度,全力保护市民饮用水安全的一个缩影。

记者从枣庄市环保局了解到,围绕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取缔畜禽养殖场328家、养殖棚720个,关闭拆除枣庄市鑫发食品有限公司、福丰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设置水源保护区标识、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牌和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行标志共46块。

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在水资源量与2014年12月同期相比下降65%、水环境容量同比下降的情况下,水源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总磷等指标,较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10%以上。

划定保护区范围

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周村水库是枣庄市重要且唯一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关系全市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周村水库水源地保护,2015年年初,枣庄市市长李峰作出批示,要求山亭区和市中区政府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元祥多次召开周村水库水源保护专题会议,先后4次带领有关市直部门人员到水库现场检查督导、现场办公,加快推进周村水库污染治理工作。

枣庄市确定,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即水域范围为取水口半径300米的区域及大坝向西100米的区域;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纵深200米范围内的区域,在防护堤外侧不超过堤坝坡脚线,在防护堤两端不超过环库公路;二级保护区即水域范围为周村水库整个水域;陆域范围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准保护区即周村水库汇水区域(一级、二级保护区除外)。

按照规划,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要责成有关区(市)政府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建设项目,要责成有关区(市)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提交联名议案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

在去年召开的枣庄市人代会上,18位人大代表向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周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议案》,建议要切实加大水源地保护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快水库水源相关保护措施的落实,加大财政投入,解决保护、管理费用不足等问题。

议案提出,建议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组织环保、水务、卫生、国土、住建、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市中、山亭两区协调行动,市、区、镇3级统一指挥,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建议近期举行集中执法行动,限期关停、取缔保护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及其他违法排污项目。在周村水库设立办事机构,实行常态化执法,形成保护水源的长效机制。

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已由省政府批准,在《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中已划定。但是保护区内没有标识,社会影响力小。建议在进入一、二级保护区的公路、准保护区等设立保护区警示标志,明确保护范围。建议进一步做好可行性研究,结合周村水库扩容工程实施水库上游生态保护工程和保护区内人口搬迁计划。

议案指出,新、老城区是联网供水,在以前数次极端天气条件下,地下水源不能及时起到重要作用。水源地水质保护、治理是系统工程,点源的治理、面源的控制都很重要。为保证水库一级保护区住户、养殖户搬迁,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污染治理等工作按期完成,建议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水源地保护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确保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措施得到落实,彻底解决周村水库水源保护投入不足的问题。

去年底,枣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完善保护规划,强化执法管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形成强大合力

各区(市)政府是饮用水源保护的责任主体

市中区孟庄镇镇长蔡成森说:“孟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狠抓污染源治理,以生态保护为根本,以协同推进为基础,以疏堵防控为主线,以库区整治为重点,从环保所和行政执法队抽调专人,加强周村水库巡查监管,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把水库污染源控制在萌芽状态,全力打造安全水源地、绿色生态库区。”

为加强水源地保护,枣庄市建立了周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责任书》,区(市)政府与镇(街)及有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

枣庄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职责,形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合力,各区(市)政府是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责任主体,对各自辖区内的水源保护工作负总责。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要建立区(市)之间、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畅通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形成协调联动的执法合力。

市中区环保局局长惠明栋说:“市中区政府成立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划定了保护范围,明确了部门职责,坚持生态优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开展周村水库水源地等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制,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区环保局负责全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生活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监督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建立水质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平台。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时,要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从区环保局,到区水务局、卫生局、公安分局等各部门,均明确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形成合力。

有了人大代表的齐心呼吁,部门、乡镇之间的合力护水,才保护了周村水库的一湖碧水。

周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已由省政府批准,在《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中已划定。

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责任书》,区(市)政府与镇(街)及有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

全市共拆除取缔养殖棚720个

全市共拆除取缔畜禽养殖场328家

化学需氧量、总磷等指标,较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10%
(2016.4.14中国环境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