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日报》--举报17种环境违法行为有奖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奖励举报线索共有17类:比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或者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或者在当地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等。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对于较容易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经核查属实,奖励金额一般是500元。但是对于一些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难于发现且对环境危害严重行为的举报,或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线索,环保部门将重点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从500元至1000元不等。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奖励2000元。凡是环境违法行为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在前款奖励基础上,再奖励举报人3000元;被认定属严重污染构成刑事犯罪的,再奖励举报人10000元;对有特殊贡献,及时报告环境污染事故、有效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再奖励举报人10000元。对同一环境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一次有效举报中查实举报对象具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的,以最高的单项奖励金额为准,不累积奖励。
据介绍,除上诉举报平台外,市民还可以通过信函、来访、网络等形式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也可匿名举报。匿名举报人可编写一组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受理部门,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信函举报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有奖举报”字样。
(2016.5.4枣庄日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