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日报》--认真履行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作者: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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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5-05 14:54
认真履行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企业代表倡议书
全市各级工业企业:
刚才我们聆听了枣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活动实施方案和兄弟单位的典型发言,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面落实国家环保工作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大会安排,我代表全市企业倡议如下:
一、作为工业企业,我们要以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要认真落实防治的主体责任,不断增加治污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提高治污水平和能力,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全面改善大气质量。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把企业生产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三、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加快发展热电联产,不断扩大供热能力和覆盖面积,为社会提供清洁电力和热能。
四、秉承“环保、绿色、和谐”的施工理念,做好施工工地的环保工作,对施工流程和现场进行优化部署,在施工工地、拆迁现场、主要干道、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等处全面落实除尘、抑尘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将扬尘污染降至最低,做到环保施工、绿色施工。
新形势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工业企业更应自觉主动地履行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让我们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提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强化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生态枣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者:张永密
2016年4月26日
(张永密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厂长)
(2016.5.5枣庄日报02版)